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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调查报告篇1
一、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宝山镇等地的村民和干部。所被调查的的人群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80份问卷全部收回。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有些问题的设计旨在确定被调查农民的初步的法律知识水平及他们获得这些知识的途径,从而得出国家进行普法宣传所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助于找出可以更好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通过对比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的测试结果,来观察知识水平是否对于农民接受法律意识有促进作用。有几个题的设计就从不同的角度来测试农民的法律理念。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各个阶层的居民较之从前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提高,但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落后的,尤其表现为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的差异。
2.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现及成因分析。
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要想准确把握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征,是比较困难的。这里只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总体特征,作一些大致评估与分析。
(1)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交织
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3)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才刚刚苏醒。首先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近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
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问题的具体策略
1.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15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习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2.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反思
通过调查显示被调查地的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居民调查报告篇2
七成五的调查者最关注“身体健康状况”和“收入分配差距”
从此次调查反映的结果来看,七成五的调查者对自己的家庭生活感觉幸福。其中,最关心的个人生活领域问题是“身体健康状况”,最关注的社会问题是“收入分配差距”。“身体健康状况”和“收入分配差距”是新疆城镇居民幸福生活的两大源泉。
绝大多数调查对象对自己的家庭生活感觉幸福。在调查对象中,占76.45%的人认为自己的家庭生活“非常幸福”或“幸福”;认为自己家庭生活“不幸福”或“很不幸福”的仅各占1.11%。
在个人事业发展上,有12.89%的人认为在生活中“充分实现”了个人价值,有35.78%的人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个人价值。
就此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价格研究所副研究员韩丽萍。
韩丽萍认为,接近半数调查对象认可自己事业的发展,但也有仅四成的受调查者感受不明显,说明这部分人对自己的个人理想尚没有明确的指向。有近八成的受调查者对自己目前的职业表示满意,结合收入水平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尽管目前新疆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还不高,但绝大多数群众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满意的,表现出较高的职业忠诚度。
在当前最关注的社会问题选项中,选择最多的是“收入分配差距”,其次是“食品安全”,第三是“房价”,第四是“医疗制度改革”。与上年相比较,调查对象关注的社会问题的次序有一定变化,去年处于前四位的分别是“食品安全”、“房价”、“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差距”。
韩丽萍认为,次序的变化说明人们对上述问题的关注度发生了变化,根本原因是各级政府在相关领域的工作取得了成效,从而使人们关注的焦点发生了变化。
调查分析报告认为,在新疆,有52%的城镇居民对当前收入分配现状持正面看法,但也还有31.77%的城镇居民对收入现状感到不满意。
职业越稳定、收入越高的人越感到幸福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三分之二的调查者感觉“基本幸福”。其中,职业越稳定、收入越高的人,越感到幸福。
调查对象中,有7.32%的男性调查者打分在91分—100分,20.98%的男性调查者打分在81分—90分,24.88%的男性调查者打分在71分—80分;而打相应分数段的女性调查者分别为11.02%、22.04%和36.33%,这说明相对而言,女性调查对象的幸福感较男性强。
从分析的结果来看,学历不同,幸福感也不同。
小学及以下教育程度的调查对象,打分在91分—100分的占12.50%,打分在81分—90分的占34.50%,打分在71分—80分的占12.50%;初中文化程度的调查对象,打分在相应分数段的分别占8.70%、30.43%、43.48%;高中或中专学历的调查对象,打分在相应分数段的分别占11.76%、17.65%、17.65%;大专文化程度的调查对象,打分在相应分数段的分别占12.36%、22.47%、24.72%。
对此韩丽萍认为,相对而言,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的调查对象,幸福指数明显高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调查对象。这印证了一种心理现象,即生活简单,没有更多欲望的人,往往容易感觉有满足感,也就是幸福感。
从不同职业的调查对象看,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对家庭收入感到满意的(含“非常满意”和“满意”)占29.21%,为最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此基本相当,为28.57%;其他企业人员调查对象对家庭收入感到满意的占19.57%。
“说明新疆的城镇居民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收入稳定可靠,生活相对宽裕。而企业职工压力较大,工作及收入稳定性差,幸福感较低。”韩丽萍说。
从不同收入水平的调查对象看,幸福指数基本与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关系。月家庭平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调查对象,打分在91分—100分的占8.70%,打分在81分—90分的占18.36%,打分在71分—80分的占24.64%;月家庭平均收入在3000元—5000元的调查对象,打分在相应分数段的分别占10.74%、24.16%、30.87%;月家庭平均收入在5000元—8000元的调查对象,打分在相应分数段的分别占9.86%、28.17%、42.25%。说明在当前的生活状态下,努力增加收入,满足物质需求,仍是广大群众追求的主要目标。
近三成居民对目前收入满意
据调查显示,对当前家庭收入现状感到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只占28.45%,感到不满意和极不满意的占31.77%,处于两者之间的占39.78%。这说明相当一部分群众对收入现状感到不满意,应当引起重视。
同时,调查对象中对当前收入分配现状持正面看法(包括认为选择“非常公平”、“公平”和“基本公平”)的1209人,占52%,超过一半。但也有1116人选择了“不公平”和“极不公平”,说明调整和完善当前收入分配格局的工作应加快进行。
仅四成调查者满意住房,三分之二的调查者担忧环境卫生,而对居住地的医疗条件和医疗服务满意的调查者不到三成,对交通出行满意的调查者仅有四成。
居民调查报告篇3
人类的发展是伴随着适应环境,改造环境而发展起来的。随着世界各国对于环境状况的不断重视,环境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已日益受到不断地重视和加强。发展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人类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自然的努力增强了,环境面貌的改变也随之日益加快了。但是人类也受到了大自然无情的报复──环境问题空前严重地出现在人类面前,使人们陷入忧郁不安之中。尽管我国政府不断加强整治力度,但是由于其他人为原因,我国的环境问题还不容乐观。为此,市政府会同市环保局组织展开居民环保意识调查,旨在了解公众对于环境保护问题的看法,同时对我们的周边生活环境进行一个初步的了解,并宣传环保。
本次调查结果的有关数据统计如下:
调查范围:我市居民
调查方式:网络调查问卷
调查人数:162人
发放问卷:162份
有效问卷:162份
一、环保意识调查结果:
调查显示, 仅有15%的人表示知道世界环境日是每年的6月5日;有85%的人对每年的世界环境日不太清楚。可见,对世界环境日的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
有38%的居民知道全国统一的“环境污染举报”免费环保12369,看来环境问题已经为广大人们所关注,已经成为了一个众人瞩目的重大问题。
有73%的人对xxxx2年xxxx市着力实施的“十大环保工程”表示了解,有41%的人对xxxx市实施的蓝天工程表示了解,看来市政府所采取的环保举措已经越来越为广大人们所关注。
有92%的人认为与以前相比,目前人们的环保意识有了显著的提高;另有4%的人认为并没有很好的提高。看来,虽然人们的环保意识确实有所提高,但是还有一些不顾生态平衡蓄意破坏环境的人,而他们为的只是一些个人利益。
有73%的人认为保护环境是为了生活环境更加整洁;另有23%的人认为保护环境是为了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子孙后代着想。看来目前人们的环保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在发现破坏环境时,88%问卷调查都表示积极制止,由此可见,保护环境已经成为社会每一份子的职责和责任。
对于目前的生活环境,58%的居民表示良好,12%的居民表示一般,31%对身边环境表示不满意,可见,生活环境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
对于xxxx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92%居民表示希望尽快创建成功,可见我市居民对我市未来环境的发展很有信心,相信将来的环境会越来越好。
有88%的居民表示愿意为环境保护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看来人们对于环境保护的不仅有热情,还有着自己的一份责任。
二、环保意识的特点:
1.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与对环境的满意度成负相关,从调查中可发现,居民的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对环境判断的重要变量之一,文化水平和知识层次越高,对中国环境问题的严峻形势认识得就越清醒,从而造成对环境状况满意度的下降。
2.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与环保意识成正相关,因为他们对环境题的认识程度更清晰。
3.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与他们所处的环境有关系。所处环境越好,居民的环保意识越强,反之亦然。
三、建议:
通过这次的xxxx市环境保护意识的调查对我市部分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有了一定了解,不少调查者也提出了一些环保意见和建议,其实目前在我们的调查结果中可以明确透露出我市市民有着比较强的环保意识,但是其环保行为却远远落后于他们的环保意识,良好的环保意愿也难以付诸实际行动。
针对目前我市居民的环保意识现状和已经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应从以下两方面加以处理和改善:
(一)从居民自身着手,这是改善我市环保现状的前提条件。
第一,加强居民环保意识,提高居民的环保素质,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的新风气,加强居民环保意识,关键是要提高全民素质。环保事业是集文化素质与公共道德于一体的事业,是人们对国家集体关注的表现。只有素质上去了,居民的环保意识才会相应地加强。同时,居民还要关心并支持政府的环保工作,留意关于环保的各种宣传,通过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进一步了解和丰富自身环保知识,牢固自己的环保观念。
第二,应从行动上切实支持政府的环保工作,响应政府号召,使自己良好的环保意愿能付诸行动,起到良好的环保效果,为我市的环保工作尽一份力。另外,市民还应尽力用自己良好的环保行为去影响和带动周边的人,对于那些污染环境的行为应加以批评并即使制止,用积极的实际行动去带动更多人加入环保队伍。
(二)加强政府的环保工作,这是改善我市环保现状的重要条件。
第一,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决策者和广大居民的环保意识。要提高居民对环保重要性的认识,建立新的环境观和价值观,使居民自觉的按照环保要求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使环境保护意识成为一种心理,并转化为一种环境责任,尽力使其实际行动与环保意识配套。
第二,坚决贯彻和执行各项环保法律和法规,继续作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对对不保护环境的个人或企业要依法处理,从严处理。严格执行环保责任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使排污单位有章可循,执法人员有法可依。
(三)加强社区服务与社区管理
定期举行大型关于城市社区环境建设宣传工作,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让宣传进入家家户户,大到老人小到儿童,人人皆知。让人们了解到自己环境的重要,从而自觉保护环境。当人们的意识健全时,才会控制自己的行为,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见,环保意识对环境保护的重要,而加紧宣传是迫在眉睫的。
通过这次的社会调查可以明确地反应出我市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他们非常清楚自己需要的是天更蓝,水更碧,花更红,草更青的生活环境。当然,在我们憧憬美好的环境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的知道美好的环境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爱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相信,通过政府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广大人民的大力配合,我们会拥有一个美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居民调查报告篇4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今天,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那么,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机会,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展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大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回答我访问时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调查的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帮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56份。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
1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
a该了解的都了解了——12.8%
b.不太了解——65.3%
c不了解——21.9%
2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
a能,我对法律非常有信心——10%
b不能,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18.3%
c现在还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31.7%
d说不好——40%
3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您会
a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40%
b带上一群人,拳头解决——17.5%
c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10%
d拿钱私了——32.5%
4您觉得您的法律意识强吗?
a很强——20%
b一般——72%
c不强——18%
5您觉得法律和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a关系密切——55.8%
b关系不大——35.82%
c没关系——8.33%
6您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吗?
a严格遵守——47.5%
b大部分遵守——28.3%
c有时会——14.12%
d对法律规定不了解——10%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吗?
a知道,并且十分清楚——9%
b大体知道——48.8&
c我只是知道什么不犯法——26.7%
d不知道,做人靠的是良心,别的无所谓——16.4%
8您觉得影响我国法律有效执行主要原因是
a法律本身没有足够的权威——11%
b执法机关执法不严——18%
c一些领导干部不守法——65%
d多数人对法律尊重不够——6%
9公交车上您刚好看到有两个小偷合伙正在从一老人家挎包里偷东西,您会:
a马上制止——4.82%
b如果别人出面制止里,我也会帮忙——16.9%
c做暗示提醒,引起别人或者被偷者的注意——56.7%
d多一事不如少一事——22.32%
10对于一个跟你关系特别好的朋友,向您借700块钱,答应两个月后还,您会要求他
写借条给您吗?
a关系那么好,不用写——58.6%
b应当写——16.48%
c写不写都无所谓——21.8%
d说不清——5.2%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和就一些调查问卷的内容和村民交流,回来通过一系列的据分析,大概总结出了以下几点:
总的来说,法律,现代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权利意识非常淡薄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以及联系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都可了解到不少人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去报案;也有一些像有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是朋友,不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委会的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因为法律的普及逐渐深入农村,大部分村民一般都还是能肯定法律的价值的。可是,还有许多村民对相当部分的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的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地去了解法律,从而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的检举权、控告权还不甚了解。
(3)妇女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且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广大农村,应该特别是在偏远的山村里,多数的妇女经济上还不能够独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妇女受歧视、受虐待、受摧残的事时有发生,但她们却忍气吞声,不会拿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以上现象的分析:
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的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虽然,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但犯法的自然是法律意识不高。但很多懂法的也依旧如此。在农村里,一些普法教育单单靠形式化、表面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些传单,而这些根本就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我觉得针对以上的现象,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此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其。通过电视、电影或是其他的文艺作品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应让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
广大的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像枯燥的法学理论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里,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他们。编写宣传材料,最好是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短片电视剧,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
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的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4、有关部门在普法教育上还应适当投入
因为像编写教材、发行书籍,建立专业的普法队伍、定期下乡,所有的这些都是需要资金支持的。而且,我国的农村地域广阔、条件也是千差万别的。首先,在村委会里,就应该设立专项资金,订一些相关书籍、报刊杂志,一来可以供村干部学习,起模范带头作用;二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其次,还可以用村里的传统办法,比如办壁报,做一些宣传的栏,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
5、一些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应做好表率工作
因为目前,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触目惊心的违法现象在报刊、电视,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一种误解,对法律权威性的误解。所以,领导机关、执法机关应该要以自己的实际行为为广大的农村居民做出表率!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调研,让我从中学习了很多。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父亲,是他,教会我怎样去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在读本科生的努力方向:那就是决不能仅仅拘泥于书本的知识,更要把从书本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去。
通过这次关于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的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大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居民调查报告篇5
农村住房是农民安身之本,拥有一幢称心的住房是农民心中挥之不去的情结。从经济意义上看,农民住房既是生活资料,又是生产资料,它是农民用以遮风避雨的生活设施,同时又是生产劳动的直接或间接场所。农民的住房投资理念和方式决定于农民家庭的经济基础,除了对农民本身的生活、居住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资料购置和日常生活消费,并最终影响了农村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住房问题因而成为农村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农业基准点调查户,采取实地对农户现有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
一、农村住房调查现状分析
(一)现有农村住房调查情况
对*镇*村二组、关口村八组、独山村一组、马安村八组,南庄村八组、大路村四组、铙钹村三组共318户农户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户的住房总面积为10494平方米(包括畜禽圈舍),人均住房面积约33平方米。其中:住房为砖混结构的有305户,占调查户的96%,面积10284平方米占被调查户总面积的98%;其他结构的有13户,占调查户的4%,面积210平方米占被调查户总面积的2%。通过调查,我镇农村住房在1996年-20xx年是农村建房高峰期,房屋规划相对合理。房屋结构以砖混为主,户均33.72平方米;其他结构户均16.15平方米。
在被调查的318户农户中,现有房屋结构情况是:砖混结构拥有二层楼房的农户占总数的20%左右;居住在平房中的农户较多,占总数的70%左右,厨房比较简陋,燃料以煤球为主,柴草为辅。
(二)农村住房结结构状况
住房状况主要表现为:一是设计落后,结构不合理,厕所简陋,卫生状况较差;二是设施不配套,布局不合理,杂乱无章;三是占地无序,少批多占,甚至不批也占。农村住房状况与城市住房状况差距很大,居住条件的落后成为制约农村居民生活生平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究其原因,一是农村生产力水平落后,经济收入整体水平不高;二是住房规划缺乏指导,在设计上仍沿袭祖辈传统模式;三是农村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部分有钱的农户不愿意在农村建房。
(三)制约农民建房若干因素
在所有接受调查的农户普遍认为:目前,新建房屋最大困难在于家庭经济实力欠缺,表示经济上难以承受;又因近年建材涨价,建筑费用不断提高,造成修建房屋成本高,现在有点积蓄就存起来,以防备子女学业和养老预期支出等,暂不考虑改造住房。农村“三改”进程及覆盖面相对不高,农民都想,但多数农民缺少资金,但是上级部门只要给点补贴都愿意改造。
(四)未来农村住房需求
一方面由于我镇自然资源匮乏,土地相对贫瘠;另一方面,由于南方等地经济与待遇较为殷实等因素,造成我镇农民子弟外出做生意、求学、打工人数不断增加,实际从事农业的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且最终落户于城市的人数近几年呈明显上升趋势。
当前,对大多数普通农民来说,一年纯收入和较高的日常生活费用相比,尚不足以支付翻新、改造房屋的'款项,少数高收入户中又出现了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倾向。所以,在普通农民的家庭经济聚积到一定程度之前,大规模的房屋翻新、改造现象不会出现。因此,初步判断,在未来几年内,我镇农村住房总需求将不会多旺盛。
二、存在的问题
一、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市及小集镇转移,使我镇农村住房面积的需求减弱。
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进程缓慢,成为制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对房屋质量和功能的需求等方面的主要因素。
三、以往的农民住房建设,农民个人建造的房子分散零星,大量的附属设施占用了不少耕地。建设图纸和其他配套设施不完善,单体工程造价不断提高等。
三、政策建议
一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小城镇建设,合理规划农村住房修建的总体布局。改变分散建房到集中规划建房,合理利用土地,减少环境污染、统一设计与规划建造,向新型农民新农村发展。
二是改变杂乱建设到有序建设。以前农民建房是农民自己找施工队施工或找几个工匠施工修造房屋,用的建设图纸是“统一版本”或没有建设图纸想怎么修就怎么修,更没有相应的污水处理和其他配套设施,有的新房用的是旧房子拆下的建筑材料,这种情况下建造的房子十年左右就要翻新,造成重复建设的怪圈。因此,应努力改变这种杂乱建设,严格按照村镇布局规划实施。
三是未来农村居民单体房屋工程造价,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居住环境、居住条件、居住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存环境,还有待切实加快“三农”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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