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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最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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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最新7篇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篇1

委托人:xxx,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研究开发人:xxx,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xx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xxxxxx。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xxxxxx。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xxxxxx。

四、甲方的主要义务

1.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项目投资(包括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合同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项目投资总额为xxxxxx。其中:设备费xxx;材料费xxx;能源费xxx;试验费xxx;试制费xxx;安装费xxx;调试费xxx;文件编制费xxx。

2.按照如下方式分期支付上述项目投资:xxx。

(注:当事人通常可以选择下列支付方式:

(1)实报实销的方;

(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包干使用的方式;

(3)研究开发经费提成费的方式)。

3.在合同生效后xxx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背景资料和原始数据:xxxxxxxxx

五、乙方的主要义务

1.认真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本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和速度(分阶段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时间)如下:xxx。

本研究开发项目所采用的研究、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如下:xxx。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乙方对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xxx年xxx月xxx日前在xxxxxx(地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研究开发成果

注;当事人可以约定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提交研究开发成果: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带、磁盘、计算机软件;

(3)动物、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成套技术设施。

4.提供下列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xxxxxx

注:如果合同中有专门的约定,研究开发方还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如市场预测、价值工程、可仃性论证等;对委托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有关新的技术发展状况的情报资料;协助制定有关操作、工艺规程;提出技术开发总结报告或组织成果技术鉴定;此外,在不妨碍自己研究开发的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义务接受委托方对自己履行合同和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

当事人双方除应履行上述各自主要义务外,还可以约定在合同叼刀立和履行过程中承担相互不断地通报合同履行情况的义务。尤其是那些对合同的39;订立或履行有妨碍的情况,如遇到情报交流上的障碍、技术风险以及研究开发经费超支或盈余等等。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投资总额xxx%的违约金逾期一定期限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或者有关技术成果补交应付的报酬,支付费额为项目投资总额xxx%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但乙方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有明显错误而没有通知甲方复核更正和补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xxx%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二个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向合同外第三方转让或变卖工作成果。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二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xxx%的违约金。

2.甲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xxx%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二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给委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研究开发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xxx%的违约金。

八、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xxx方所有。

注1取得专利权的一方通常应允许另一方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优先受让该专利权。

注2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该研究开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意图,双方可以对该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作出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视双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研究开发方在将技术成果交付委托方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注3如果当事人依据互利有偿的原则,运用工作产权规范中常见的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等方法,就可以比较圆满地体现出权限与投资之间的关系,即:

(1)委托方向研究开发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普通实施权;研究开发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研究开发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研究开发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研究开发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以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研究开发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篇2

甲方: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

xxxx年xx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软件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合同标的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为:

2.乙方负责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软件所需的其它软件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软件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开发进度及软件成果交付

1.自签定本合同起30日内,乙方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2.软件产品交付地点为,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四、开发费用

软件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 xxxxxxxx 元整,费用包括:完整的软件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其他软件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五、付款结算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7xxxx元)。

2.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甲方后,甲方在可正确使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计人民币(¥:xxxx元)。

3.软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增值税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计人民币(¥:xxxx元)。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软件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软件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因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软件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软件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软件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软件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2个月,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软件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两周,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软件。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十、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软件操作指导和培训。

十一、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本软件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传真和挂号信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2.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结果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所在地。

十四、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合同签订地点:。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二份。

5.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xxxxxxxxxx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乙方:(公章)xxxxxxxxxx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篇3

委托开发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开发项目的受托单位,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序文

鉴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术项目委托给乙方进行研究开发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从事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正文

第一条 项目名称

1.1 本合同的委托开发项目名称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标的项目的名称)

1.2 技术合同的填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技术的委托开发合同。

第二条 标的技术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进行研究开发所要完成的技术成果)

2,2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是订立合同时甲乙双方尚未掌握的、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一套完整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成果应当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

2.3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创造性,即订立合同时该技术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经过乙方创造性劳动,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领域中的发明创造项目,这种发明创造的项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项目。也可以是国内首创的新项目,还可以是地区或行业中的新项目。

2.4 乙方应保证该技术成果具有新颖性,即该技术成果不是现有技术,没有被他人公开,为公众所知晓。

2.5 甲乙双方应明确本合同开发技术项目的技术领域、说明成果工业化开发程序,比如是属于小试、中试等阶段性成果,还是可以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工业化成果;是属于科技理论,还是有关产品技术、工艺技术等。

2.6 甲乙双方应约定标的技术的形式,是属于以技术报告、文件为载体的书面技术设计、资料,还是以产品、材料、生产线等实物形态为载体的技术成果。

2.7 本合同的标的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水平和具体指标:(载明本合同标的技术所应达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等)

第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

3.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拟定一个比较周密、合理的研究开发计划,包括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等,明确约定每一阶段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完成的研究内容、达到的目标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内容。

3.2 乙方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与本合同标的技术有关的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以及该领域国内外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2)现有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3)研究开发本项目的主要任务;

(4)研究开发本项目的攻关目标和内容;

(5)研究开发本项目应达到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研究开发本项目的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和开发进度计划等。

3.3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的拟定工作,并在上述期限内将研究开发计划提交甲方审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研究开发计划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乙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充、修改完成。

3.4 乙方应按照拟定的研究开发计划,按期完成委托开发技术成果。

3.5 乙方不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督促其实施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4.1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研究开发经费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报酬为:____元人民币。双方约定研究开发经费的一定比例作为使用费和科研补贴的,可以不单列报酬。

4.2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上述约定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支付方式:甲方按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分批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金额。

(2)支付期限:甲方按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分期分批支付的,应约定每期支付的期限。

(3)支付地点: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支付的具体地点,可以在甲方所在地,也可以在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3 甲方按约定还可以资金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若甲方以试验装备、设备、器材、样品、专业技术人员和现有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进行投资的,应明确约定投资内容所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归属及其提供的期限和方式。

4.4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结算经费和报酬:

(1)经费实行包干。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包干使用的,当合同完成以后经费出现结余时,结余的经费归乙方所有;如果经费不足,不足的经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并且乙方的报酬包含在研究开发经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双方约定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当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甲方应当补充不足的经费;当研究开发经费出现结余时,乙方应将结余经费如数返还给甲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双方还应约定乙方的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4.5 乙方应当按照预算的经费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精打细算、用到实处和关键之处,避免浪费和超支,确保研究开发工作顺利而有效地进行。

4.6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财务报表;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汇报经费支出情况,提交有关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监督。

4.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

第五条 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5.1 甲乙双方应约定使用部分研究开发经费购买如下研究开发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购买研究开发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的清单)

5.2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研究开发完成后将其移交给甲方:(约定归甲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5.3 甲乙双方约定购买的如下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归乙方所有:(约定归乙方所有的设备、器材和技术资料清单)

第六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1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6.2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6.3 甲乙双方约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如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开发;样品、样机的试制;成套技术设备的试制、生产等各种方式。)

第七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

7.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两个月内向乙方提交如下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甲方掌握的涉及本项目研究开发的技术资料和原始数据)

7.2 委托开发合同的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双方应在合同中载明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责任。

7.3 甲乙双方根据订立的委托技术开发合同所涉及技术的进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竞争中的优势等因素,商定技术情报、资料、数据、信息和其他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时间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7.4 甲乙双方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 风险责任的承担

8.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原则确认风险责任的承担:

(1) 委托开发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下是否具有足够的难度;

(2) 研究开发方是否尽了最大努力,并且该领域专家认为研究开发失败是否属于合理的失败。

8.2 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甲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8.3 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乙方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超过此范围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共同承担风险责任的,应明确双方各自承担风险责任的范围、承担的方式及损失的多少。

8.5 任何一方发现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6 双方对合同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的,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合理承担各自的风险责任。

第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9.1 甲乙双方应根据如下两个基本原则确认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 精神权利不可侵犯的原则。即技术成果的完成者享有发明权、发现权、科技成果权中的身份权,以及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

(2) 经济权利合理分享的原则。即专利实施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等实施许可、转让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合理分享。

9.2 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归甲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归乙方所有,还可以约定归双方共有。

9.3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完成发明创造的归属和分享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优惠

(1) 甲方在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享有对该发明创造成果的权利,但应承担保密义务。

(2) 甲方在该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享有免费取得该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的权利。

(3) 乙方如要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甲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9.4 委托开发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

9.5 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但乙方在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给甲方之前,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9.6 研究开发成果中的发明权、发现权、取得国家荣誉和奖励的权利,归属于乙方。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0.1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完成的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委托开发技术在该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参数,如国标、部标、行业标准、具体设计要求、技术先进程度、技术项目的质量要求等技术标准和数据。)

10.2 如果委托开发的技术项目是按照国际标准进行设计的或者指标、参数涉及到国际标准的,甲方应在本条款中注明国际标准的项目名称、标准号及发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验收时查阅参考。

10.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完成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技术成果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接受该技术成果。

10.4 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完成以后,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甲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是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10.5 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委托开发合同技术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第十一条 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

11.1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保证合同具有研究开发、实施使用的条件。

11.2 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认为需要由甲方提供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甲方应予配合。乙主将研究开发成果提交甲方后,甲方认为需要由乙方提供必要技术指导、协助实施的,乙方应予配合。

11.3 乙方(或甲方)应为甲方(或乙方)的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合,并负责报销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人员的差旅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2 甲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者报酬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返还技术资料,补交应付的报酬,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或者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的,研究开发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2.4 甲方逾期6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乙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退还给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补齐不足部分。

12.5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6 乙方未按研究开发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7 乙方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因此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经甲方催告后,乙方逾期两个月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2.8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乙方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12.9 上述条款所涉及的违约金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金额的20%;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3.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3.2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13.3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13.4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3.5 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四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1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从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4.2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另一方按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并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议。

14.3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14.4 技术开发:是指将科学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术知识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创造性劳动。在技术上没有创新的现有产品改型、工艺更新、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则不属于技术开发。

14.5 技术开发的过程:是指从研究开发或试制开始直至新产品投入大批量生产的全过程。

14.6 技术开发成果:是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14.7 可行性研究:是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的一种科学方法。

14.8 新技术开发: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14.9 新产品开发:是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14.10 新工艺开发:是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14.11 新技术系统开发:是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14.12 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是指当事人通过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

14.13 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 报酬:是指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14.15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是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益归谁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

14.16 精神权利:是指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创造性劳动不可分割的荣誉权和身份权。

14.17 经济权利:是指通过使用、转让技术成果取得物质利益的财产权利。

14.18 验收标准和方式:是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14.19 技术指标和参数:是指研究开发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附文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 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篇4

项目名称:

课(专)题名称:

委托单位:

承担单位:

课(专)题负责人:

起止日期:

年月日

合同编制说明

1.凡列入股份公司科技计划的项目需要由项目牵头单位委托其他单位研究开发的课(专)题,应由项目牵头单位(委托单位,即甲方)与课(专)题承担单位(受委托单位,即乙方)签订委托开发合同。

2.合同中应认真填写项目经费明细表,并作为项目经费管理的依据。

3.合同一式10份,上报主持部门2份备案。

一、委托研究和开发内容

二、主要技术经济考核指标

三、提交的成果及验收方式

四、进度安排及阶段考核目标(按季度填写)

五、项目经费安排(单位:万元)

六、经费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七、责任条款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分批拨付经费,协调检查研究进展,组织验收项目成果。

2、甲方根据乙方研究需要,应及时提供有关原始技术资料。

3、随项目进展情况,应及时安排现场实验等配合工作,保证项目研究计划的进行。

4、因甲方责任未履行合同时,应根据责任与损失大小,确定经济责任及善后处理办法,由双方协调并签订协议书确定。

5、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完成时,甲方应视情况调整或终止合同,不予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接受甲方对乙方研究工作的检查和协调,并按时向甲方提供以下书面报告:

(1)按季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每年__月__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技术工作研究小结和经费使用报告(一式三份)。逾期不报,甲方有权暂停拨款。

(2)项目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时申请验收,并按合同要求无保留地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形式的成果。

(3)项目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使用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器材、固定资产等明细情况,并加盖财务印章。

2、凡有必要和可能申请专利的成果,须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专利申请,待取得申请号后再进行验收、鉴定。

3、项目完成后,乙方应负责技术培训,直到甲方完全掌握技术成果为止。

4、因乙方责任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拨、追加部分至全部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和验证的技术成果(包括技术数据、技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公开发表,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时起___年。

6、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及时退回。

八、共同条款

1.本合同一经签订,签约各方均应认真全部履行。在执行中,如需变动或修改,需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或验证的一切成果(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归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所有。甲乙双方共同亨有使用权。

3.本项目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时,转让费或技术股份的分亨比例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占___%。其他方占___%,双方约定:甲方___%,乙方___%。

4.全合同一式___份,每方各执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相应损失。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九、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

委托单位: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乙方:

承担单位:

课(专)题负责人(签字):

课(专)题单位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公 章)

年月日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篇5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委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整体部署要求,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___x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完成《___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与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系统对接;

2、技术内容:开发《___有限公司数字化应急预案系统》。概要功能见下表: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前期规划:业务需求调研、业务需求分析、确定主体功能及数据来源、数据计算及输出方式;

2.项目开发设计:系统设计、页面制作、程序编码、集成测试及试运行。

3.项目验收:以双方开发项目要求为标准,乙方交付使用之后,十天内甲方组织验收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如甲方未组织验收或未提出任何意见,则交付使用之后十五天内视为验收通过,并办理完验收手续。验收后,乙方提供系统的相关文档:《系统用户手册》

第三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软件开发费:

2.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自行支配 的方式使用。

3.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五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完整实现合同目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发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 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所有员工

3. 保密期限: 合同执行期内

4. 泄密责任: 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 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所有员工

3. 保密期限: 合同执行期内

4. 泄密责任: 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第六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上门安装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系统开发完成后于甲方机构所在地交付。

3.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独自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知识产权归属确定如下:

1. 本项目的软件产品版权属于乙方所有。

2. 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复制、传播和更改;

3. 甲方不得对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进行反向项目、反编译或反汇编;

4. 甲方不得出租、租赁或出借本项目提供的软件产品给第三方开展相同服务;

5. 未明示授予的一切其它和版权相关的权利均为乙方所有。

第八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系统的维护、由于用户少量需求的增加而对系统内容做较小改动、系统bug修改、系统功能版本升级。

2.地点和方式:现场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远程联网维护。

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免费保证期为壹年,《项目验收报告》确认签字起计算。在合同保证期内,方式均为免费。本合同服务项目保证期以外,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另行约定。

第九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研究开发_________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受托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新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工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新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1.本合同约定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项目开发:

第一阶段: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阶段: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阶段: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所要解决问题:_________________,完成的研究内容_________________,达到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1.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2.项目开发经费由_________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_________________分担提供。

3.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1)一次总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

(3)按利润_________%提成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___

(4)按销售额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_______

4.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方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方自行解决。并且受托方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

究开发经费中,委托方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方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方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1.属于委托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属于受托方的社别、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阶段: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点:

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受托方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委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员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泄密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_________。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受托方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_________方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1.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

非专利技术,下同)享有免费普通实施权;受托方自己保留使用权和向第三方转让的权利。

2.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可对技术成果享有优先实施权;受托方在约定的期限或范围内,自己可保留使用权,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成果。

3.委托方除了向受托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外,还支付了约定的“独占费用”的,则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研究开发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权和转让权(独占权);受托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成果。

4.委托方如果有意获得该技术成果完整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也可以根据协商一致、平等有偿原则与受托方另外订立专利申请权或专利转让合同。

5.对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如果未作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受托方,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受托方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条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1.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2.验收标准: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技术参数: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协作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委托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

2.研究开发经费由委托方_________(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受托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定,委托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受托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受托方有权以_________的方式查阅委托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三条委托方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义务

1.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

3.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二)委托方权利

1.委托开发合同委托方在不妨碍受托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权对受托方履行合同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包括查阅帐册和访问现场。

2.研究开发成果验收时,委托方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需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要求另一方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3.若受托方不能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委托方有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不救措施的权利。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然补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果受托方将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时,委托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如果受托方逾期两个月仍补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履行没有意义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6.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利以及利益分配方法,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委托方和受托方都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受托方权利义务

(一)受托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受托方的权利

1.有接受委托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享受科研补贴的权利。

2.有要求委托方补充必要的背景资料和数据(单不得超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范围)的权利。

3.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或报酬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写作事项时,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委托方逾期六个月不接受研究开发成果时,受托方有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和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的权利。

6.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7.作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屡行没有意义的,受托方也有权解除合同。

8.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或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方法,没有合同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受托方与委托受托方都有权使用或转让。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

1.委托方迟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厌恶的,受托方不成但责任。

2.委托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料、原始数据或完成写作事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原始数据或晚场写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委托方未提供约定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和协作事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提供的,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还应当承担因此给受托方所造成的损失。

3.委托方不按照约定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的,受托方有权处分研究开发成果,将其转让或者变卖给第三人,所获得的受益在扣除约定的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返还委托方;所得受益不足以抵偿有关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受托方有权请求委托方赔偿损失。

(二)受托方

1.受托方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受托方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赔偿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办法,如果无约定的,一般不能超过对方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错误。

2.受托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的,受托方除应返还委托方研究开发经费外,还应当承担委托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受托方因违约承担的赔偿损失,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委托方可以获得利益,单不超过受托方那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或者应预见到因违反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合同转让

1.受托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2.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托方可以不经委托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受托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九条受托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委托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委托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受托方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受托方应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委托方的请求,为委托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费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项目联系人

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委托方项目联系人,受托方指定_________为受托方项目联系人。

2.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

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4.“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5.“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_________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论证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评价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和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托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委托技术开发合同篇7

委托方(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住 ??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

2.技术内容:[ ]。

3.技术方法和路线:[ ]。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第三条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履约日程表(附件)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

3.其他事项: 双方同意将上述技术资料视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将全部销毁上述技术资料的复印件并将原件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以如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 ]。

其中:(1)[ ];

(2)[ ];

(3)[ ];

2.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由甲方[ ]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地址:[ ]

账号:[ ]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以[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 ]

第八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或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发现方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本条规定认定发生技术风险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公开的[ ]

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有权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1.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以及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的保护。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乙方可以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上述保密资料,但是乙方应保证其雇员在得知该保密资料前承诺接受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2.乙方仅得为执行本合同下义务的目的对保密材料进行复制,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必须将保密材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存保密材料,并对保密材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材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 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4. 本保密条款自甲方将保密资料披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20xx年内有效。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成果进行验收:[ ]。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的研究开发成果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法院或行政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研究开发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酌情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研究开发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研究开发成果。

第十五条 项目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归属。

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不得将上述研究成果用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或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三方。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

2.地点和方式:[ ]。

3.费用及支付方式:[ ]。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进度完成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甲方有权以如下方式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从迟延交付第7日起每迟延1日,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总值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乙方的交付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从而使甲方费用增加,则所发生的全部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履约日程延迟,甲方可以同意将履约日程表向后相应顺延,但不免除上述条件下乙方应付违约金的责任。

乙方根据上述情况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且如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银行利息。

3.如果根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和/或赔偿,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甲方已经支付了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4.如果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进度完成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则履约日程表将相应顺延,不构成乙方迟延。

5.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和/或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而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尽管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和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 方所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法: ),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条约定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北京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且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

本合同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二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

第二十六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

第二十七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2.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3.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予以解决。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或甲方与乙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使用信函形式的应以挂号信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通知日

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通知地址为:

甲方: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

甲方: 中国电信 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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