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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读后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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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读后感8篇

3000字读后感篇1

“这是一种黄昏的幽会。皮埃特罗·克列斯比总是傍晚才来,钮扣孔眼里插一朵栀子花,把佩特拉克的十四行诗翻译给阿玛兰塔听。他们坐在充满了玫瑰花和牛至花馨香的长廊上:他念诗,她绣制花边袖口,两人都把战争的惊扰和变化抛到脑后;她的敏感、审慎和掩藏的温情,仿佛蛛网一样把他缠绕起来,每当晚上八时他起身离开的时候,他都不得不用没戴戒指的苍白手指拨开这些看不见的蛛网。”

初读《百年孤独》时被其中空无一物有如轮回的孤独震慑,又感动于穿插于其中的那些纯净的片段和扭曲却动人的爱情。对这部享有“最迷人的噩梦”之名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代表作印象最深的却是这些浅显的东西,也许应该感到惭愧。

印象最深的是家族中第二代的阿玛兰塔。在爱上了与姐姐雷蓓卡热恋的意大利人皮埃特罗·克列斯比,对他们的爱情和婚姻加以诅咒甚至实质性的阻碍却被一一化解后,阿玛兰塔终于在婚期将至时作出对雷蓓卡下毒这一残酷的决定。然而此前一周,年轻而在家族中深受爱戴的雷梅苔丝的意外死亡无限推延了,雷蓓卡在漫长的等待中移情于漂泊于海外辗转至故乡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兄长并与之结婚,阿玛兰塔也终于获得了她渴望已久的爱情。而在她得到了本应是她魂牵梦系的求婚后,她却毫不留情的拒绝了。也许是出于面对改变和情感时的怯懦,也许是因为看到了深爱的人在短短的时间里互相遗忘开始了新的热恋而让她不再相信爱情(或者皮埃特罗),也许更多的是出于作者为她安排的、她无法反抗的孤独命运,阿玛兰塔始终以她的冷漠折磨着皮埃特罗、折磨着她自己。当皮埃特罗在绝望中自杀后,她把手放在火上反复灼烧,直到散发出了烧焦花朵的气味。用来包扎伤口的黑色绷带一直缠在她的手上,伴她一生。

而这只是她生命中悲剧的开端。她的高傲导致了她的孤独,而她的孤独又让她有了一种独特的迷人气息。这种气息让由她抚养长大的两个孩子都深深的爱上了分别比他们年长十几岁和几十岁的阿玛兰塔。而无论是阿玛兰塔的长辈身份还是她的孤傲都让她不会接受这些感情,只是在奥雷良诺霍塞熟睡之时,她会潜入他的房间;在霍赛阿卡蒂奥前往罗马之时,她会偷偷的难过。而她的两个后代也在对她的无尽思念中死去,关于阿玛兰塔的记忆有如泛黄的旧照片,窒息在孤独和战争的泥沼之中。在她生命的终端她在走廊绣花时看到了长相有如普通中年妇女的死神,在死神的指点下开始缝制自己的裹尸布,最后在一个夏夜的晚上无疾而终。

很多人讨厌阿玛兰塔,认为她的冷漠导致了太多人的悲剧,然而我不。我始终记得乌苏娅在进入老境之后的那番话:阿玛兰塔并不是冷漠无情,而正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与她高傲性格并存的,是内心中无法排遣的深深自卑。在她至深的爱情与不可克制的胆怯的搏斗中,她选择了放弃,于孤独之中承受着自己带来的痛苦。她恐惧着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而这种恐惧让她的幸福总是在到来之时遍戛然而止。我记住的不是她的冷酷无情,而是她年轻时在走廊中淡然的微微一笑,坚定决绝的那句“别天真了,我死也不会嫁给你的”,是她一生在走廊里缝制绣花制品甚至自己的裹尸布那永恒的身影,是在意大利人死后,在自我惩罚中用黑纱布包起的永恒默哀还有一并的青春年华。当奥雷良诺上校返乡后,阿玛兰塔对自己的伤口只用“烧伤了”一句简短的话轻描淡写,而其间多少年华如水流过,孤独永存。

在这个家庭中和阿玛兰塔的自我封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家族中第五代,被人称作梅梅的雷纳塔。在刻板守旧而故作清高的母亲多年的压制下,梅梅始终一言不发的顺从着,只是为了在忍受了这一切之后获得彻底的自由。在她长大成人后,爱上了香蕉公司汽车库的机修工巴比洛尼亚,而当她再次被母亲发现并阻止后,她仍旧选择了她一贯的顺从和沉默,只是改在晚上与巴比洛尼亚在浴室相会。终于当她的母亲发现之后,请来了当地警察监视,巴比洛尼亚被子弹击中,梅梅也被母亲为了防止家丑外扬送到了远方的一所修道院,在那里她在孤独中度过了余生。

最初我相信梅梅与巴比洛尼亚产生的是真正的爱情,然而在此后的阅读中我更倾向于认定梅梅并没有爱上巴比洛尼亚,至少在她离开家庭之前是这样。布恩蒂亚家族代代传承的不只是血脉,更是流淌在他们血脉中的孤独。而梅梅正是在反抗这份与生俱来的孤独。她是家族中的一个异类,一个叛逆者,她从始至终看似顺从的一举一动都是在为自己的逃离做准备,而这份所谓的爱情也不过如此。与一个地位卑下的人相爱不过是她的反抗的一部分。然而最后她的命运还是无可避免的被她的母亲左右,在修道院中荒芜了自己的年华,让读者为她感到一阵深切的悲哀。

同为家族第五代人的梅梅的妹妹,阿玛兰塔·乌苏娅生命前半部分的故事则简单得多:在她小时候,姐姐梅梅在修道院生下的孩子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被送回家中,由于母亲的努力隐瞒,她始终不知道这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玩伴的真实身份。随后她前往布鲁塞尔上学,在那里与比她年长很多的飞行员加斯东结婚,生活似乎幸福而美满。然而她随后执意要回到马贡多这个她长大的破旧城镇,年轻而精力充沛的她致力于改变这个破旧城镇的现状,试图让她重新焕发活力。丈夫也一如既往的同意着她任性的要求。然而在这一要求改变了她的命运:在故地阿玛兰塔·乌苏娅与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再次相遇并相爱,加斯东独自离开了这里。然而在无限的破败和荒芜中阿玛兰塔·乌苏娅和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并没有感到痛苦,因为他们是真心相爱的并认为自己是人间唯一幸福的人。在随后的生活中他们有了一个孩子,眼神中有着家族中出现在不同人身上的深邃思想和冲动热情,却没有一丝孤独。正如作者所说,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是为了重振家族血脉的,因为他是“家族百年中唯一一个因爱而生的孩子”,在这里似乎看到了一丝这个破败家族的希望,然而这个孩子有着一条全书之初时提到的因近亲结婚而出现的猪尾巴,母亲因出血过多而死,孩子也在出生不久就被蚂蚁吃掉。刚刚出现的希望就此幻灭,全书也随着奥雷良诺·巴比洛尼亚翻译出羊皮书的最后一行字后被飓风刮走告终。

觉得这是全书最悲哀的一个部分,在这个因为没有爱情或无法直面爱情而衰败的家庭中终于出现了爱情,而又因这份爱情彻底毁灭;家族中传承百年的孤独被最后一代人消灭,而消灭孤独的人自己也被毁灭。这就像是一个可笑而悲哀的悖论,无论怎样,布恩蒂亚家族都无法逃离被毁灭的命运。

作者马尔克斯写作的目的自然是在简单的人际关系之外,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书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和情感也是他所想要展现的事件。人文关怀与对现实和荒唐历史的讽刺自然是存在的,我并不想否认《百年孤独》自觉或不自觉的思想深度,然而我始终不承认对这本书过于复杂的分析,或者把《百年孤独》的中心思想归为“是希望拉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百度百科)。在一份访谈中马尔克斯说,“我只是想艺术地再现我童年时代的世界”,而在他的作品中找到了他原本意图之外的评论家们则像是踩到了他扔出的一块香蕉皮。所以也许致力于对书中平凡生活的分析也未尝不是理解《百年孤独》的另一种出路。

然而在书中这些绝望的故事之外有着更为平凡的美好,那就是马尔克斯本人的妻子在他创作《百年孤独》一书时的辛劳:马尔克斯说,“要没有梅塞德斯(他的妻子),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她负责为我准备条件。几个月之前我曾经买过一辆小汽车,后来我又把它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她,心想还够用六个来月的。可是我用了一年半的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也没吭声。我不知道她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她瞒着我把所有的事情都承担起来了,甚至还每隔一段时间给我送来五百张稿纸。不管什么时候也少不了这五百张稿纸。等我写完这部作品,也是她亲自到邮局把手稿寄给南美出版社的。”在读过《百年孤独》全书之后,最后感动温馨了我的,是这本书写作背后的这段温暖故事。

3000字读后感篇2

费尔南达死后四个月,儿子何塞·阿尔卡蒂奥才从罗马赶回来,他本以为可以回来继承一大笔遗产,从而彻底摆脱在外面这些年过的穷困潦倒的生活。可是,家的破败打破了他的美梦。他只有在家里得过且过,苟且偷生。几个附近的孩子成了他孤独时可以颐指气使的对象。然后有一天他们意外地发现,已故高祖母乌尔苏拉的床底下的地面闪着金黄。于是撬开地面,发现了三大袋黄金。还没等何塞·阿尔卡蒂奥尽情挥霍,财富就被那几个孩子洗劫一空,何塞·阿尔卡蒂奥也被他们淹死在浴缸里。

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带着丈夫加斯通回到马孔多。这个日渐萧条败落的家乡却是她在外多年梦魂牵绕的所在。一回到家她就兴致勃勃地着手振兴这个人迹罕至、鬼魂出没的家。可是加斯通却不以为然。他对马孔多没有任何感情。他在等待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厌倦,那样他就可以带着她离开这里,去往繁华之地。可是阿玛兰妲乌尔苏拉似乎根本没有要走的迹象。最后加斯通只好独自离去。

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相爱了。他们爱得如痴如醉,无所顾忌。这个家族只剩下他俩,而他们却浑然不知彼此竟是至亲:一个是外甥,一个是姨妈。在相爱中他们忘却时空,忘却一切。一个新的生命孕育了,这个生命是布恩迪亚家族百年以来唯一爱情的结晶。初生婴儿被发现长着“猪尾巴”,这是高祖母乌尔苏拉最担心的事,因此她在世的时候是坚决反对近亲结婚的,因为家族中曾经诞生过长猪尾巴的人。阿玛兰妲·乌尔苏拉死于产后大出血。悲伤欲绝的奥雷里亚诺四处求助朋友,却发现身边没有一个人可以倾诉。回家后发觉,初生的婴儿被潮水般的蚂蚁吞噬。在那一瞬他想起了梅尔基亚德斯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等奥雷里亚诺完全破译羊皮卷,马孔多就被飓风所消灭。“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看了三遍,总算把全书的脉络梳理得有点清晰了。这本书的魅力在于作者的超自然手法。一开始,读者就会被书中缤纷多彩的拉丁美洲风情所吸引。吉普赛人的有趣把戏,当地的奇异习俗,布恩迪亚家族祖先迁徙至马孔多经历的磨难,马孔多的兴旺与衰败。书中,死人会现身,人鬼可以对话,失眠症会传染以至于整个村子的人失去记忆,牲畜因为人的发情而多产,雨季可以持续4年多,活人可以生活在阴惨惨的鬼城。这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情节增加了全书的魔魅、奇幻,让人在阅读的过程中会有不知身处何处的错觉。

布恩迪亚家族是孤独的,每个人都与生俱来打上孤独的烙印。这孤独流淌于家族百年的血脉中,而且日益严重,最后让家族归于毁灭。这或许是在揭示一个事实,世界本来就是孤独的。上帝创造了人不是为了使人类聚合——那样人类就太过强大而无法主宰。于是世界有了战争,有了灾难;家庭有了猜忌,有了离间。

如果不是看了三遍,我绝对要把书中那些重复的名字搞混。男人要不叫做阿尔卡蒂奥,要不叫做奥雷里亚诺。其实那些相同的名字一个可能是祖父,另一个可能是孙子。为了看懂,我只得罗列了一个详细的名单,从第一代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到第六代的奥雷里亚诺。谁和谁,生了谁。发生在第一代周围的事情,又会在最后一代身上重演。兴与衰,成与败,总是在不断地轮回。原来我对拉丁美洲的历史知之甚少,《百年孤独》给我展现了一个浓缩的拉美世界——那是一个孤独的世界。在那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她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那里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用梦幻般的语言中,创业的艰难,文明的渗透,民主与共和之争,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入侵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浓缩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浓缩在一个叫做布恩迪亚的家族中。作者眼中的拉丁美洲近代历史,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看似前进了,却实际上又回到原点。这大约可以解释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这部书的独特之处还在于,无法归纳出一两个主角。自上而下100年,连同那个刚出生的长了猪尾巴的婴儿算进去整整七代人,其中六代人都是作者用心去刻画过的,尽管所占篇幅有多有少。书中的男人,每个人都很奇怪,似乎没有一个正常。不是因疯癫而被绑在树底下,就是成天制作小金鱼,或是痴迷于羊皮卷的破译。至于书中的女人,我比较喜欢的是一头一尾两个女人——乌尔苏拉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她们是真实的,而不是虚伪的。乌尔苏拉不懂羊皮卷,但她却有朴实的真知灼见。她的高寿让她几乎见证了家族的全部兴衰。我也喜欢几个蕾梅黛丝包括祖母蕾梅黛丝、美人儿蕾梅黛丝和梅梅。最不喜欢费尔南达,她做作、虚伪、自私;也不太喜欢老处女阿玛兰妲,她不善良,报复心理太强。丽贝卡这个吃墙壁灰的怪异女子让我一想起就毛骨悚然。桑塔索菲亚是个不幸的女子,生育了布恩迪亚家族的三个后代,一辈子孀居,为着这个家操劳。庇拉尔·特尔内拉和佩特拉·科特斯,这两个女子同样在家族中是没名没分,后者甚至没有留下一男半女,但却活得潇洒滋润得多。庇拉尔·特尔内拉的寿命竟长达150岁以上!

范晔所翻译的这部巨作应该来说可读性很强。文笔极其优美,让我一而再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其他版本我没看过。不过觉得有一些小小的不足就是有几处把辈份给搞错了。如191页倒数第九行“奥雷里亚诺第二没有放过款待堂兄弟们的机会”,这里应该是“堂叔们”。同样,204页第八行“十七个堂兄弟”也应该是“堂叔”。还有一处,第268页第四行的“伯父”应该是“祖父”。

全篇的读后感罗嗦了那么多,主要是现在有这个激情。如果读了以后再过若干时间,对文字的印象就会淡漠下去,也就没有如此清晰的脉络了。

3000字读后感篇3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平凡的世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最认真看的一本小说。“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平凡的世界》,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平,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们叫好的漂亮事。

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当我费力的捧起它打开第一页时,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吸引住了:“……细朦朦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淋淋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在这摘抄了几段,供大家欣赏:……人们惊异地发现,街头和河岸边的柳树不知不觉到抽出绿丝;桃杏树的枝头也已经缀满了粉红的花蕾。如果留心细看,那向阳坡的枯草间,已经冒住了一些青草的嫩芽。同时,还有写别的树枝条也开始泛出鲜亮的活色,鼓起了青青的苞蕾,像刚开始发育的姑娘一样令人悦目。……远远近近的山峦,纵横交错的沟壑和川道,绿色已经开始渐渐浓重起来。玉米、高粱、谷子、向日葵……大部分的高杆作物都已经长了大半截。豆类作物在纷纷开花:雪白的黄豆花,金黄的蔓豆花……在绿丛中开得耀眼夺目。随着岁月的流逝,街头的树叶在秋风中枯黄了。黄原城周围的山野,也在不知不觉被大片的黄色所覆盖。古塔山上,有些树叶被秋霜染成深红,如同燃烧起一堆堆大火。

天格外高远而深邃,云彩像新棉一般洁白,黄源河不仅樟赛,而且变得清澈如镜,映照出两岸的山色秋光。这季节,寒冬的山野显得荒凉而又寂寞。山上或沟道,赤裸裸地再也没有什么遮盖。黄土地冻得像石板一样坚硬,远初的山坡上,偶尔有一拢高粱杆,被风吹得零零乱乱铺在地上。山野和河边的树木全部掉光了叶子,在寒风中孤零零地站立着,植物的种子深埋在土地里作者悠长的冬日梦。地面上,一群群的乌鸦非来飞去,寻觅遗漏的颗粒,“呱呱”的叫声里充满了凄凉。陶醉在这些美丽的描写中,我渐渐进入了人物的角色。书中讲述了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些普通的人在历史转换中所演绎的平凡的故事。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孙家两兄弟。哥哥孙少安,性情朴实忠厚,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开花,是改革的前驱者和先锋者,勇于进取,敢于开拓,历经重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走向成功;在上学时就受尽苦难的弟弟孙少平,知识丰富,视野开阔,不甘沦落于农村,在艰苦非人的包揽活中炼就了吃苦耐劳的倔强精神,最终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性格各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出自农村的兄弟俩都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虽然出自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成熟和坚强。人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不要嫌弃贫穷,应该把它当作一种财富,“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砺,才能取得成就,这将给我们以后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书中穿插了各种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少安的淳朴的农村爱情;少平的浪漫爱情;田润叶的曲折爱情;金波的草原恋歌爱情;田润生的超凡脱俗的爱情;真是包罗万象,各有特色,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感人和心动。最让我感动的是润叶和李向前的感人肺腑的爱情经历:阴差阳错润叶和她不爱的李向前完了婚,婚后关系不和,两地分居,但当李向前因得不到润叶的爱而酗酒出车祸锯掉一条腿时,润叶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她毅然负起了妻子的责任,去医院侍奉他,照顾他,他们的爱情从这开始开花结果了。这是一种什么爱情?

我们不难想象,这是一种伟大高尚的爱情,李向前虽然失去了一条腿,但他终于得到了真爱,我们怎能不为之感动和钦佩呢?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的与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感叹,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人生啊!是这样不可预测。没有用永恒的痛苦,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命运总是不如人愿。但往往是在无数的痛苦中,在重重的矛盾和艰辛中才使人成熟起来,坚强起来,虽然这些东西在实际感受中给人带来的并不都是欢乐。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到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有是那么的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

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同的最后归宿。热情的涛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我们承认伟人在历史进程中的贡献。可人类生活的大厦从本质上说,是有多数人的血汗乃至生命所建造的。伟人们常常企图用纪念碑或纪念堂来使自己永世流芳。真正万古常青的却是普通人的无名纪念碑——生生不息的人类生活自身。是的生活之树常青。这就是我们对一个平凡世界的死者所能够做的祭文。读了这些哲理性的语言,我心胸豁然开朗,所有对生活的迷惑和不解,都在这找到了答案,使我更深一层懂得了生活的真谛,过去曾经为自己不公的命运而怨天忧人,为自己悲惨的遭遇而伤痛,这些人生哲理让我醒悟,给了我迷津,这是这本书给我的最大的体会。我们都是平凡人,但我们不能因为平凡而不去生活,我们要在自己平凡的生活中,勇敢的挑战,努力的进取,在平凡中创造出不平凡。

那我们怎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境和磨难,我们首先要有一个健康的心态,微笑生活,战胜自己,在快乐中度过每一天,现实中的张海迪和吏铁生不是我们学习的最好榜样吗?他们身残而志不残,勇敢的和病魔做斗争,在逆境中抗挣,其坚韧刚毅的性格永远鼓励着我们下一代。我花了将近两个月看完这本书,但比起路遥的六年准备和写作时间,那是微不足道的,我再也不能用受益匪浅来总结我的感受,其中的收获无法用一个恰当的词语来表达。我非常敬佩和崇拜作家路遥,他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他留下的著作永远在人世间流芳千古,《平凡的世界》永远是矛盾文学奖作品上一颗璀璨的瑰星。

3000字读后感篇4

?三体》是我国著名科幻小说作家刘慈欣写的一本长篇小说,总字数约在100万至150万,总共分为三本,即《三体1:地球往事》《三体2:黑暗森林》《三体3:死神永生》。《三体》在去年8月获雨果奖,是亚洲第一本获得该奖项的小说。那么《三体》获得雨果奖的原因有哪些呢?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究一下吧。

首先要归功于《三体》那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剧情,那么让我们了解一下它的剧情吧!(前方剧透,请谨慎进入)《三体》小说以某某作为背景,写坚持真理的学者叶哲泰不肯向红卫兵低头,被自己的妻子、学生活活打死,他的女儿叶文洁在台下看着,并对人类感到绝望。在后来的一次机遇中,学习天文专业的她被调到了位于大兴安岭的红岸基地中。对人性绝望的她向四光年外的三体星系发射信号,希望借助他们的力量毁灭人类,随后叶文洁成为了地球三体组织(简称eto)的精神领袖。

三体人因为生存环境十分恶劣,正在寻找新的家园,恰在此时收到了地球的信号,在用智子锁死地球人的科学后,派出了由1000艘战舰组成的太空舰队以百分之一光速远征地球。地球人在知道三体危机后,首先利用三体人思维透明的缺陷开启了面壁计划,然后建造了2021艘达到百分之十五光速的战舰迎击,而三体舰队在长途跋涉过后只剩下不到三百艘战舰。在我和我的几位小伙伴们读到这里的时候,认为地球舰队最少不会输的太惨,然而,并不是这样的。三体人的一个探测器首先和人类接触,因为外形极像一滴水,所以被称为水滴。

就是这个水滴,以撞击的方式,摧毁了人类的2014艘战舰后完好无损的向地球飞去。最终只有蓝色空间号和青铜时代号逃离了太阳系。此时,四位面壁者中唯一的幸存者罗辑发现了黑暗森林法则: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这就是对费米悖论的解释。一旦被发现,总有一方被消灭!并由此威胁三体人,使其撤离太阳系。

罗辑从此成为第一任执剑人。在许久后,不称职的懦弱少女程心被选为第二任执剑人,并在三体人入侵时放弃威胁三体人。几天后,达到光速的三体第二舰队出发,目标地球。与此同时,在外太空逃亡的蓝色空间号劫持了追击他的万有引力号并广播了三体星系的坐标,鉴于黑暗森林法则,三体星系被毁灭,三体舰队转入逃亡状态,长达4个世纪的三体危机烟消云散。而自以为已经掌握了生存奥秘的地球人启动了掩体计划,在四大气体行星背后修建了60座太空城,最终被来自歌者文明的二向箔压缩为二维平面而毁灭。

从《黑暗森林》到《死神永生》,罗辑从前唱到尾,可是,罗辑已经很老了。因为与三体人的抗争,他失去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因为担纲面壁者,他时时处于被暗杀的危险;因为担任执剑人,他的妻子孩子离开了自己。他累了,不想再走了。他没有选择和程心二人一起走,而是留在冥王星和人类一起灭亡。和三体对抗,再和终极对抗,他太累了,让他歇歇吧。当太阳系被压成一幅画的时候,罗辑说出了生命里的最后一句话:哦,要进画里了。孩子们,走好。

那么,三体这本这么长的小说究竟想告诉我们些什么呢?

首先,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人类你总以为自己很了不起,自己想到的别的生命就想不到了?一味地寻求安逸、而不向外界探索,如此的文明被毁灭也在料想之中。毕竟你未知的太多了,如果无知,请隐藏起来,请低调一些,如果暴露了你的无知,岂不是自取灭亡?你会害怕吗?当你看着脚下的一只蚂蚁,看着它费力地搬着东西,然后死去。看着他们的家园在你的手指下化为废墟,是不是有种上帝的感觉。你不要得意,你也是这样的下场。敬畏吧,无知的人啊,你永远也不要以为自己掌握了生杀大权。

其次,不要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你想象的那样。我们的脑子里有一种观念——世界就是我所看到的样子。这一点不仅影响了人类的视觉还影响了人的思维方式,正因为如此才会有人类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人类只看到光粒于是认为高级文明只有光粒一种武器,人类只看到三体飞船只有百分之一的光速于是认为三体必败,每一次人类都只能在不知所措中惊慌失措。这也我们每个人的弱点吧。

第三,时间是最伟大的在光速十几米的地方度过12天,宇宙就度过了一百七十多亿年,云天明和程心最终没有见到,这样的结局很好,能够彰显时间的力量。为什么是时间的力量不是宇宙的力量,什么跟时间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宇宙又如何,时间一直存在,而文物、财富、生命却不断消亡,又诞生。即使是宇宙,也会坍塌成黑洞,也会由四维展成三维,也会又三维展成二维,最后消亡,又变回十维。又有什么,能够在维度的不断变化中一直存在下去呢?活下来的人,才有权利说话。

第四,科幻是一种预言,它讲述的是一件还未发生,但极有可能发生的事。这种必然性不只是技术层面上的,更重要的是人性之中的必然。当我们看到叶文洁发出那个毁灭人类的电波时,我们不会怀疑,因为我们看到了她心中的仇恨与绝望,那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情绪。当我们看到三体叛军称三体人为主时,我们也不会怀疑,因为我们看到的是每个人心中对人类的怀疑,是对更加先进的文明的向往。当我们看到罗辑成为面壁者后贪图享乐时,我们还是不会怀疑,因为我们看到的是和自己一样逃避困难的人,懦弱的人。当我们看到程心作为执剑人却不能做出决断而将达摩克利斯之剑扔到一旁时,我们确信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毕竟除了人类还有什么动物会如此愚蠢呢,只有人类才能有这样的仁爱。

?三体》是科幻三部曲,但是每一部卓越的科幻作品的意义都不会止于促进读者的肾上腺素分泌,更重要的是引发读者更多的思考。

3000字读后感篇5

我们先谈《史记》。读它,我有一个感觉,就是我是在和活人谈话。司马迁,好人。好人经常倒霉,我对他很同情,也很佩服,觉得他这一辈子没有白活。

?史记》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大家都知道,它是一部史书,而且是史部第一,就像希罗多德之于希腊,我们也是把司马迁当“史学之父”。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

司马迁作《史记》,利用材料很多。它们不仅有“石室金匮”(汉代的国家图书馆兼档案馆)收藏的图书档案,也有他调查采访的故老传闻,包含社会调查和口头史学的成分。学者对《史记》引书做详细查证,仅就明确可考者而言,已相当可观。我们现在还能看得到的早期古书,它几乎都看过。我们现在看不到的古书,即大家讲的佚书,更是多了去。这些早期史料,按后世分类,主要属于经、子二部,以及史部中的“古史”。经书,其中有不少是来自官书旧档,年代最古老。它们经战国思想过滤,同诸子传记一起,积淀为汉代的“六艺之书”和“六家之学”。司马迁“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是我们从汉代思想进窥先秦历史的重要门径。不仅如此,它还涉及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包含后世集部和子部中属于专门之学的许多重要内容,同时又是百科全书式的知识总汇。它于四部仅居其一,但对研究其他三部实有承上启下(承经、子,启史、集)的关键作用。借用一句老话,就是“举一隅而三隅反”。据我所知,有些老先生,不是科举时代的老先生,而是风气转移后的老先生,他们就是拿《史记》当阅读古书的门径,甚至让自己的孩子从这里入手。比如大家都知道,王国维和杨树达,他们的古书底子就是《史》、《汉》。所以,我一直认为,这是读古书的一把钥匙,特别是对研究早期的学者,更是如此。

读《史记》,除史料依据,编纂体例也很重要。这本书的体例,按一般讲法,是叫“纪传体”,而有别于“编年体”(如鲁《春秋》、《左传》、《纪年》及后世的《通鑑》)和“纪事本末体”(如《国语》、《国策》和后人编的各种纪事本末)。但更准确地说,它却是以“世系为经”,“编年”、“纪事”为纬,带有综合性,并不简单是由传记而构成,在形式上,是模仿早期贵族的谱牒。司马迁作史,中心是“人”,框架是“族谱”。它是照《世本》和汉代保存的大量谱牒,按世系分衍,来讲“空间”(国别、地域、郡望)和“时间”(朝代史、国别史和家族史),以及“空间”、“时间”下的“人物”和“事件”。它的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本纪”是讲“本”,即族谱的“根”或“主干”;“世家”是讲“世”,即族谱的“分枝”;“列传”是讲“世”底下的人物,即族谱的“叶”。这是全书的主体。它的本纪、世家都是分国叙事、编年叙事,用以统摄后面的列传。本纪、世家之外,还有“十表”互见,作全书的时空框架。其“纪传五体”,其中只有“八书”是讲典章制度,时空观念较差,属于结构性描述。原始人类有“寻根癖”,古代贵族有“血统论”,春秋战国“礼坏乐崩”,但“摆谱”的风气更盛(“世”在当时是贵族子弟的必修课),很多铜器铭文,都是一上来就“自报家门”,说我是“某某之子某某之孙”。司马迁虽生于布衣可取卿相的汉代,但他是作“大历史”。他要打通古今,保持联贯,还是以这样的体裁最方便。这是我们应该理解他的地方。

司马迁作《史记》,其特点不仅是宏通博大,具有高度概括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还能以“互文相足之法”,节省笔墨,存真阙疑,尽量保存史料的“鲜活”。比如初读《史记》的人,谁都不难发现,它的记述往往自相矛盾,不但篇与篇之间会有这种问题,就是一篇之内也能摆好几种说法,让人觉得莫衷一是。但熟悉《史记》体例的人,他们都知道,这是作者“兼存异说”,故意如此。它讲秦就以秦的史料为主,讲楚就以楚的史料为主,尽量让“角色”按“本色”讲话。这非但不是《史记》的粗疏,反而是它的谨慎。如果吹毛求疵,给《史记》挑错,当然会有大丰收,但找错误的前提,首先也是理解。

?史记》这部书伟大,它的作者更伟大。我们“读其书而想见其为人”,一定要读他的《太史公自序》和《报任安书》。《太史公自序》当然很重要,因为只有读这篇东西,你才能了解他的学术背景和创作过程,知道他有家学渊源、名师传授,“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人生老道,所以文笔也老道。但我们千万不要忽略,他还有一封《报任安书》。如果我们说《太史公自序》是司马迁的“学术史”,那么《报任安书》就是他的“心灵史”。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篇“欲死不能”之人同“行将就死”之人的心灵对话,每句话都掏心窝子,里面浸透着生之热恋和死之痛苦。其辗转于生死之际的羞辱、恐惧和悲愤,五内俱焚、汗发沾背的心理创伤,非身临其境者,绝难体会。小时候读《古文观止》,我总以为这是最震撼人心、催人泪下的一篇。

司马迁为“墙倒众人推”的李将军(李陵)打抱不平,惨遭宫刑,在我看来,正是属于鲁迅所说敢于“抚哭叛徒”的“脊梁”。他和李将军,一个是文官,一个是武将,趣舍异路,素无杯酒交欢,竟能舍饭碗、性命不顾,仗义执言,已是诸、刿之勇不能当。而更难的是,他还能在这场“飞来横祸”之后,从命运的泥潭中撑拄自拔,发愤著书,成就其名山事业。读《报任安书》,我有一点感想:历史并不仅仅是一种由死人积累的知识,也是一种由活人塑造的体验。这种人生体验和超越生命的渴望,乃是贯穿于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历史的共同精神。史家在此类“超越”中尤为重要。它之所以能把自身之外“盈虚有数”的众多生命汇为波澜壮阔的历史长河,首先就在于,它是把自己的生命也投射其中。我想,司马迁之为司马迁,《史记》之为《史记》,人有侠气,书有侠气,实与这种人生经历有关。一帆风顺,缺乏人生体验,要当历史学家,可以;但要当大历史学家,难(我以为,“大历史”的意义就在通古今,齐生死)。

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

对司马迁的赞语和文学性描写,我很欣赏。因为恰好是在这样的话语之中,我们才能窥见其个性,进而理解他的传神之笔。例如,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可怕分子,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很多“大人物”写得就像“小人物”一样。

同司马迁的“发愤著书”有关,《李将军传》也值得一读(有趣的是,它是放在《匈奴传》和《卫将军传》的前边)。他讲李陵之祸,着墨不多,对比《汉书》,好像一笔带过。这种省略是出于“不敢言”还是“不忍言”,我们很难猜测。但他在赞语中说: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李将军之谓也?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也。

司马迁说的“李将军”是李广而不是李陵,然陵为广孙,有其家风,就连命运的悲惨都一模一样。读者若拿这段话去对比一下苏建评卫青的话,所谓“大将军至尊重,而天下之贤大夫毋称焉”(《卫将军传》赞引),他的“无言”不是更胜于“有言”吗?

汉代以后,“卫将军”只见称于记录汉代武功的史乘,而无闻于民间。相反,李将军却借诗文的传诵而大出其名。1997年,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全国考古新发现精品展,其中有块敦煌市博物馆送展的西晋壁画砖(图一),上面有个骑马的人物,正在回头射箭,上有榜题为证,不是别人,正是李广其人。

看见“李将军”,我就想到了司马迁,想到了史学中的文学力量。

3000字读后感篇6

一个闲暇的周末,偶然翻开《乔布斯传》,细细看完这位苹果创始人乔布斯的传记,受益匪浅。

我一向对传播正能量的传记书籍不太感兴趣,因为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境遇,我们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就算看了那么多正能量,到头来还是得自己去生活中领悟。但是这本《乔布斯传》让我感受到这位it界巨人的伟大和神奇。他为世界带来了那颗缺口的苹果,让iphone引领了手机行业的发展,也让ipad、macbook引领了平板以及笔记本电脑行业的发展。他用自己的人生为我们验证了一个人可以把生命活成一个传奇,他的精神和行动力也让后人备受鼓舞。

乔布斯的生命颇有传奇色彩,他青年时期初创苹果,当时苹果未能被世界公认,后来他中断了创业之旅,历经漂泊后再次重返苹果并研制出ipod、iphone和ipad等产品。简洁的外观、人性化的系统功能等优点,让苹果企业下的产品快速俘获了消费者的心。

乔布斯56岁便离开了这个世界,当是他倏忽消逝的肉体并不能摧毁他的灵魂和品质。他的成功与财富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乔布斯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他为产品赋予理想色彩,永远追求并享受着探索的快乐。他把意念转为行动,把行动化为产品。在苹果手机上,我们足以看出乔布斯对极致和理想的不懈追求。乔布斯敢于创新,在诺基亚盛行的年代,他推出一款如此简约的产品,舍弃手机键盘造型、舍弃手机复杂的外观元素,让每个人一目倾心。

乔布斯不惧怕失败,在他30岁的时候,他因与管理层产生分歧而被迫离开亲手创办的苹果企业,这无疑给他带去了毁灭性的打击。可是,乔布斯并没有让不良情绪停留太久,他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还收购了皮克斯。最后,让苹果公司走上世界前沿,获得全世界的认可和称赞!

后来,我继续读完《乔布斯传》,对乔布斯的成长经历感慨万千。

乔布斯的亲生父母都是大学生,当初抛弃乔布斯是迫不得已。他们故意拖延领养时间,希望双方的父母能够同意两人在一起。最终,乔布斯被保罗和克拉克领养,合同上规定:他们必须能够乔布斯上大学。

保罗是海军退役的机械师,经常在家里面的车库里制作家具、维修机械,小乔布斯对父亲精湛的手艺非常佩服,经常和父亲混在一起。有一天,保罗制作篱笆时,对乔布斯说:“篱笆的背面虽然别人看不到,但是同样要做的非常认真。”

这句话对乔布斯影响非常深刻,在苹果公司创立之后,他经常和别人谈到。

在乔布斯很小的时候,他就听别人说自己是被领养的,亲生父母把他抛弃了,特别伤心。但是,养父母并没有对他做丝毫隐瞒,而是耐心的向他解释,希望他能理解。之后,每当有人嘲笑他的身世时,他就会很愤怒地说:“他们(养父母)百分之一千是我的父母。”另一方面,当谈及亲生父母时,他显得很草率:“他们就是我的精子库和卵子库。”

乔布斯小学时特别调皮,学校就把情况通知了家长。当他父母来到学校时,并没有怪乔布斯,而是对校长说:“错并不在乔布斯,是因为你们没有激发他的兴趣。”之后,学校专门针对这件事进行了讨论,决定换一名老师来教导乔布斯。新来的老师对乔布斯关爱有加,经常用奖品吸引乔布斯超额完成作业。以至于,乔布斯回忆时说:“后来我写作业就是为了哄老师开心。”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肯定会先被爸妈臭骂一顿,再被领到办公室和老师道歉,接着写自我检讨和保证书。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到中美在教育理念上的差异,或者是差距,引人深思。

保罗在修理汽车时,让乔布斯第一次接触到了电子设备,极大地激发了他的兴趣。乔布斯家的邻居就有西屋电气和惠普公司的高级工程师,乔布斯经常跑到他们家里面玩,那些工程师也很愿意给他介绍一些电子知识。有一次,乔布斯想制作一个频率计,缺少器件,就在电话簿上找到惠普ceo休利特家里的电话。休利特接了他的'电话,并和他聊了20分钟,之后把器件寄到了乔布斯家,并给了乔布斯一个制造频率计的临时工作。不管是大公司的高级工程师还是ceo,都会这样耐心认真的对待一个孩子。在中国,有几个大公司的ceo会接一个孩子的电话?

乔布斯年轻时是一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并且不注意个人卫生,很少洗澡,身上总是带有怪味。他去找工作时,直接被拒之门外,但是经理欣赏他的个性,于是决定把它留下来。但是为了不影响他人工作,公司规定乔布斯只能上夜班,避开其他职员。乔布斯高中时经常服用药,也曾经远足去过印度寻找精神导师。这些都很让我吃惊,但是这也许和乔布斯的独特的思维方式、迥异的性格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

乔布斯高中毕业后,父母决定送他到州立大学,比如:伯克利大学和就在他家旁边的斯坦福大学,并且可能会得到奖学金。但是乔布斯拒绝了,他说:“别人去斯坦福,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想要好什么,一点艺术性都没有,我想要的是富有艺术性的大学。”于是,乔布斯坚决要求到全美学费最贵的里德学院,父母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乔布斯。

到了里德学院,他从来不上必修课,只是上自己感兴趣的选修课。他曾经选过一门书法课,他说:“这其中蕴含的美、历史意味和艺术精妙之处是科学无法捕捉的,这让我陶醉。”这也给之后苹果电脑创新性的创立多样的字体打下坚实的基础。然而,一年之后,他感到给父母的经济负担太大,决定退学。他并不是真的想离开里德学院,只是不想交学费,也不想上那些提不起他兴趣的必修课,惊人的是:校方容忍了这一切,允许他继续留在学校,不用交学费。“他有一颗渴求知识的心,这很让人感兴趣,”教导主任说。

乔布斯的好朋友沃茨尼亚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电子天才,是很多电子迷的偶像。有一天,沃茨把最新设计的计算机拿给乔布斯看,乔布斯被绝妙的设计震撼了,乔布斯敏锐的觉察到这个可以卖很多钱,极力的劝说想把它的免费公开的沃茨。最终,apple——1诞生了!

后来,乔布斯和沃茨成立了apple公司,并且逐渐壮大。apple的成功,我感觉和乔布斯有很大的关系。首先,乔布斯是一个彻底的完美主义者。他把每一件产品都当作艺术品,而不仅仅是赚钱的载体。他绝对不允许一切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阻碍了苹果电脑的发展,他要求硬件和软件要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所以,大家可能会发现比苹果配置高很多的电脑运行起来还不如苹果)。

苹果公司壮大之后,有很多人加入进来,但是每当有人企图把苹果公司一般化的时候,乔布斯总是坚定的站出来阻止他,尽管可能不被人理解,但乔布斯却拯救了苹果很多次。其次,在苹果公司工作过的人都曾被乔布斯强烈的“现实扭曲力场”感染过,他们本来觉得不可能完成的事,在乔布斯的一番鼓舞之后,就会全身心投入其中。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通过乔布斯,我看到了自己的缺陷所在。作为一名普通的电气检修工,以前,我总以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者,这一生只能跟工具和设备度过。但是,从今日起,我要像乔布斯那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勇于创新,坚持不懈,永葆一颗积极乐观的心,在工作上不断提高效率,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与美国人相比,我还是觉得咱们中国缺了点什么。细细想来,我感到最缺的可能就是为内心的理想敢于放弃一切的破釜沉舟的胆略。很多有才华的人,总是患得患失,不敢迈出关键一步;很多敢于创新的人,又急功近利,逃不脱小打小闹的狭隘。这也许就是美国为什么以区区几百年的历史能遥遥领先于拥有几千年历史的我们的原因吧。也许对于中国未来的发展我们谁也无法左右,但作为一名教师我觉得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我们要从小培养孩子具有创新能力,并且拥有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决心,这是一名教师能做的也是必须要做的。

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

3000字读后感篇7

?我们仨》这本书有三个部分从我们俩老了到我们仨失散了到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

第一二部分在写梦,一个万里长梦。在梦中的古驿站上他们相遇相失。正如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分分合合。

书中这样写到:“他已骨瘦如柴,我也老态龙钟。他没有力量说话,还强睁着眼睛招待我。我忽然想到第一次船上相会时,他问我还做梦不做。我这时明白了。我曾做过一个小梦,怪他一声不响地忽然走了。他现在故意慢慢儿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这我愿意。送一程,说一声再见,又能见到一面。离别拉得长,是增加痛苦还是减少痛苦呢?我算不清。但是我陪他走得愈远,愈怕从此不见。”于是杨绛先生便娓娓道来这个万里长梦。

第三部分是回忆这个家的点点滴滴。杨绛先生一家好像总是可以在平淡的生活中找出趣来,比如饭后遛弯儿是“探险”,而彼此分享所见所闻则称之为“石子”。杨绛先生也描写许多当时如火如荼运动,但这并不是杨绛先生的笔下的核心内容,她将眼光放在了运动中的人,在频繁的政治运动下,他们一家人的遭遇以及在遭遇中如何厮守在一起才是她要说的她想说的,狂风暴雨也变成了那和风细雨,她写的依然是生活中的琐事,比如他们如何完成工作,如何数次搬家,如何离群索居远离政治运动,看是平淡,可是平静何尝不是他们一家的生活态度。他们不求名份不求富贵,他们拥有最温馨的家庭生活也忍受过最艰难的社会压力,他们有的只是学术上的钻研和追求,甚至还略带呆板之气。可他们就是这样,走过了普通却又不平凡的63年。杨绛先生被称为“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这又怎么样在此之前她是一名母亲,一位妻子。而她却在短短的一年内失去了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正应了那一句话,世间好物不坚牢,琉璃易碎彩云散。

杨绛先生在书中写到,人间不会有小说或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地一起过日子。”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杂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

……

家在哪里,我不知道,我还在寻觅。

杨绛先生的这本书没有大起大落的情节,她的幸福和那难以言表的亲情和忧伤弥漫在字里行间,令读者无不动容。那安定于无常世事之上的温暖亲情和相濡以沫如亲情般的爱情已经把他们仨永远联结在一起,家的意义也在此书中得到了尽情的阐释。她用文字回忆一家三口的点点滴滴。虽然忍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恸,虽然亲人爱人先自己而去,虽然在这个无法称之为家的寓所独自生活,杨先生还是在笔下寻到一点慰藉。我想拥有回忆的人是幸福的。大家可以在闲暇之余翻阅一二,体会期中平淡的幸福。

3000字读后感篇8

这是一个梦,一个长达万里的梦,关于作者杨绛和爱人钱钟书还有女儿阿圆的点滴。老人干净朴素的语言,却无不在字里行间中透露出她深深地伤痛和寂寞,对挚亲的怀念,对过去的缅怀,以及洞彻生死后的达观,都让人辛酸落泪。

杨绛在书中回忆了她和钱老平凡浪漫的爱情,他们经历过战火、疾病、文革还有生离死别,他们相守相知,相濡以沫,一辈子。“他说:‘绛,好生过。’我有没有说‘明天见’呢?”每读这简单两行字,却让我深感死亡给人赤裸裸的折磨,一鞭子抽在胸口上,绽出一个个血泡,心里刺痛得却听不到一声叫喊。一个陪伴了自己经历了大半辈子的人忽然就消失了,让人措手不及,脑袋一片空白,忘记了呼吸,忘记了自己还活着,世界顿时就像缺氧的棺木,让人找不到一丝生存的欲望。

这时我想到我的父母,我无法想象他们离开我时我要怎样活过来。只剩下自己的孤单日子,要怎么振作。三里河的家,空荡荡的,却每个角落都有他们的影子,有他们仨的回忆,她一个人该要如何承受当回忆如潮水般袭来时的锥心之痛呢,又有谁能陪在她身边挽着她的手听她泣说呢。

杨绛很爱阿圆,她是她的骄傲和依靠。但她永远让她牵肠挂肚。在梦中,“她温软亲热地叫了一声‘娘’…钟书说:叫阿圆回去,回她自己的家里去。“三里河?西石槽?不,是她自己的家。”阿圆清澈的眼睛里,泛出了鲜花一样的微笑。她说:“是的,爸爸,我就回去了。”最后阿圆安心地走了。

白头人送黑头人,作为娘的会有多痛,就如胸口被瞬间挣裂,穿出一个大窟窿,刺骨寒风灌进,顿时血肉模糊。杨绛说阿圆走了她就不用再牵挂了,可越这样想,心却牵扯得越痛。十月怀胎,倾注一辈子心血的杰作,怎么说放下就放下呢。天下父母都一样。所以我强迫自己要独立勇敢,要为了爸妈而活,要让自己过得幸福快乐。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对自己好就是对父母好。这才是对父母最有意义、最实际的报恩。

但人们常会说“我要赚大钱,买大房子给爸妈住,带他们环游世界,享受人生。”我也曾这样想,可这是大错特错!要清楚有些事情不一定要等以后、等所谓的“长大了”“有钱了”才能去做。有些事情是要用一辈子去经营的。譬如,感恩和爱。

然而我们现在可能会说自己还是个小屁孩,给不了父母什么,等以后吧。但到了“以后”,你又会奔波忙碌于生计、自己的家庭。而那对还在背后默默支持你念着你的父母,你还记得他们吗?当初的诺言呢?或许你实现了,但那些用人民币搭建的“爱”到底能“抵消”掉多少个不眠不休的日日夜夜中的几个呢,它是否已成为你冷落疏忽父母的伟大藉口呢?又假如事情进展不顺,你事业未成,父母就已离开了呢?再假如上天给你开国际玩笑,你还没走入社会就离开父母了呢?那你不是根本还没尽过孝就扔下可怜的父母独自伤心了吗?所以说,那个“宏伟的”诺言是多么不现实,多么无赖。

虽说父母都望子成龙,可是实质上他们最望你平安幸福。他们也不奢求什么豪华富贵,他们只想你能一直像他们曾经爱过你那样爱着他们,记挂着他们。无论多不想打扰你的生活,他们也还是很想你能陪陪他们。仅此而已。不需要钱,只需要一颗真心。

我的爸爸妈妈已经50岁了,看着他们的背影,我知道他们真的老了。他们为了我辛苦操劳了大半辈子,从不吝啬对我的投资,却不舍得多花钱让自己享受享受。这么厚重伟大的爱,我要如何才能报答完啊。树欲静而风不息,子欲养而亲不在。我们无法预知未来,不能确定“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所以,不要寄望“以后”,我们只谈“现在”,珍惜“当下”。要爱,就从现在开始吧,能爱多久就多久,能多用力爱就多用力。即使是一通电话,一顿饭,一次按摩。因为世界上最永恒的幸福就是平凡,人生中最永恒的拥有就是珍惜。

生死无常。“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人间没有永远,我们能紧抓住的就是当下,就是这一刻。好好珍惜和报答现在还陪在身边的父母吧,那么在离别的日子里,就不会有愧疚,和遗憾。

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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