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读后感都与自己的经历有着紧密的联系,通过写读后感,我可以将自己的阅读体验与他人分享,以下是述职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以党为主题的读后感7篇,供大家参考。
以党为主题的读后感篇1
古往今来,孝在人们心中都是最重要的,孝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美德之一。不论你是身在异乡的柚子;或是驻守在边疆的士兵;又或是艰难扎根的经商人。心中都会时时刻刻铭记一个字,那就是孝。
孝是最珍重的,又像是最平凡的。我们没有把孝时刻挂在嘴边,但孝在我们心中的份量,每个人都应该非常清楚。孝是一种美德,百善孝为先。就算你是一个无恶不作的恶人,也不会忘记烙印在心中的孝字。如果你不懂得什么是孝,心中无孝,那你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不是一个真正的人。如果生活中无孝,那你必定如行尸走肉般活着。没有了孝,就没有了最基本的人格,也没有了最初的方向。
我们最应该孝顺的人就是自己的父母。父爱如山,深沉稳重;母爱如水,温柔细腻。父母给了我们生命,没有父母,我们就无法降临到这个美丽的世界。孝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如果你经历了母亲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痛苦;如果你知道了父亲为了维持这个平凡的家而在外拼命挣钱的辛苦;如果你看到父母为你操心而白了头发。那么你一定会感恩父母为你做的一切,你也一定会尽心尽力的孝顺他们。
孝其实没有那么难,但也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现在的我们不需要想着以后挣多少钱来让父母幸福,最让父母幸福的就是你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陪伴着他们。孝其实就在一瞬间。当你为父母洗脚的一瞬间;当你替母亲刷碗的一瞬间;当你给父母洗衣服的一瞬间。他们一定会感到欣慰,欣慰他们有一个这么孝顺的孩子。
孝彰显的不只是一种向善的习惯,更是道德社会的脊梁。平常的孝心或许只是一把伞,但它却可以撑起爱,撑起阳光,撑起你与父母之间的桥梁。孝最终的归宿还是家。在家里我们能感受到那种温馨温暖的感觉,在家里,我们可以释放自己的内心。远去的飞鸟,永恒的牵挂是故林;漂泊的船儿,始终的惦记是港湾;奔波的旅人,无论是匆匆夜归还是离家远去,心中千丝万缕,时时惦念的地方还是家。在你劳累不知所措的时候,请记得回家看看。
请把孝留在心间,把孝铭刻在心中。
以党为主题的读后感篇2
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形象:调皮、恶作剧、逃学,这自然是家常便饭,不仅这样,捣蛋的方法一次比一次历害,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但他也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的孩子——汤姆。所以,和我所有看过的.书比起来,我更喜欢《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讲的是汤姆·索亚是镇上的一个淘气包,他想带着他的朋友:哈克、乔去当海盗。为了检验他们自己的胆量,汤姆带着哈克来到了墓地。然而,在墓碑后,他们看到恶棍印第安人乔把医生杀了并嫁祸于彼得,由于害怕印第安人乔,他们立誓不告密。后来汤姆带着他的两个小伙伴住到了一个荒岛上,镇上的人以为他们死了。就在人们为他们举行追悼会时,他们却回来了,并且揭发了印第安人乔,他却逃走了。后来在一次野营活动中,他们遇见了乔埃并把他困在了山洞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中,帮助人们抓住了这个恶棍。他们成为了“小英雄”。
虽然汤姆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他的行为却让我们不能否认他是一个心中充满善良、富有正义感的孩子。肢体语言的缺陷,并不能掩盖住他内心的优点。汤姆曾说他自己是一个被人抛弃的,没有朋友的孩子,谁也不爱他;以前责怪过他的人发觉自己做错时,也很懊悔。汤姆本想好好地做人,努力向上,变成一位人见人爱的好孩子,可没人理会。
汤姆的崇拜者是海盗。虽然在我们的眼中,海盗是一个最贪婪的大坏蛋,人们对他深恶痛绝;但是,在汤姆的眼中,海盗不但不是一个贪婪的坏蛋,而且是一个行侠仗义的大好人。他们帮助贫穷的人,打劫富有并且还贪婪的贵族和有钱人。所以说,汤姆是一个善良的孩子。小小年纪的汤姆,足智多谋。在犯了错误要接受惩罚时,总会想出一些令人意想不到的鬼点子来为自己开脱。聪明爱动的他,经常把同伴耍得团团转,自己便坐收渔翁之利。
读完这本有着浓厚童年气息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赏心悦目,也让我知道了人这一生要笑对生活,生活才能丰富多彩。不要总想伤心的事情,想不开,令自己不愉快。面对每一件事,我们都要乐观向上,才会使自己更加充实,使自己每一天都像童年一样天真烂漫。
以党为主题的读后感篇3
朝花夕拾这本书想必不少人读过,但是“每人心中都会有一个哈姆雷特”。每人的读后体会也是各不相同的。所以,我想把我的体会和大家分享,也想借某篇来表达作者情感。
翻开这本多元的散文集,有童年的趣味,有求学的不易,也有外国朋友的友好……然而最本质的却是反应了作者对当时人们的生活环境,社会风气等进行毫无掩饰的揭露与批判。
当看到我们家的猫,我就会想起鲁讯先生笔下的《狗·猫·鼠》当然,不是说我们家的猫不好,而是由此联想到了鲁迅生活中那些“正人君子”的所做所为。鲁迅也由隐鼠被吃这件事,将他对生活中“猫”的批判体现得淋漓尽致。
阿长这个人物,鲁迅先生刻画得可算是惟妙惟肖。她既是一个保姆,又是一个迷信之人。这也体现了当时社会,人们的最大缺陷,迷信。
不过,这也不算稀奇,现在历史老师告诉我们,当一些人们处于下层,生活压力大时,他们不得不需要一种信仰或迷信来支撑他们,其中也暗含着对社会的不满……
“父亲的病”鲁迅从对社会上一些名医的崇拜,到对他们的不肖,这些医生表面上是治病,而实际上是骗钱,药效甚微,价格却昂贵。表面上是名医,实际上是骗子!这也反映了社会的不稳定风气不正,也是人们不信西医只信中医的一些事实与现象。
总之,在“朝花夕拾”这本书里,既能找到童年的无限趣味,又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及对黑暗社会的批判。
我们要学鲁迅先生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硬骨头精神,敢对错误的东西说“不”甘愿为人民服务。
以党为主题的读后感篇4
近来喜欢上了儿童读物,生动简洁的故事,很能发迪对生活的哲思。
小女孩多萝茜生活的堪萨斯大草原实在不美丽,“几乎整日刮着风,灰黄的草叶和苍白的沙尘随风飞扬、遮天蔽日,让太阳也变得暗淡无光。住在这里,会觉得世界都被灰色笼罩了呢。”可是当多萝茜被龙卷风刮到一个风景如画的国度时,“被眼前美丽的景色给惊呆了。碧绿的草地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果树上结满了各种果子;各种美丽的鸟儿在鸣叫飞翔;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多萝茜从来没有见到如此美的地方。”但是,美丽的景色和善良的芒奇金人并留不住多萝茜的回家的心,她要回到亨利叔叔和艾姆婶婶那里去,尽管迷失了回家的路,但不能迷失回家的坚定。
如果说整本书多在写多萝茜回家路上的艰辛及路上所遇到的人或事,比如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或胆小的狮子,不如说是本书是寻着一条着墨不多的暗线在讲故事,这条暗线就是亨利叔叔和艾姆婶婶对多萝茜的爱。故事的确神秘而玄幻,充满了吸引力,也表现了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历尽艰险、互相帮助、团结合作的精神,但故事一直是由爱在推动。爱的源头,当然是亨利叔叔和艾姆婶婶,是他们收留了失去父母而无依无靠的`多萝茜,使她重拾了父母的温暖,然后她又带着带着感恩的心去温暖,反过来有让他们的爱帮助了多萝茜,战胜艰险回到生活并不美丽的乡山萨斯大草原----亨利叔叔和艾姆婶婶的身边。
这个故事,不禁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邦迪的故事”。邦迪因为感谢叔叔的收留而在叔叔病危的时候买到了上帝,救了他的叔叔。
而上帝是什么?是爱!
邦迪的故事,是爱的传递。《绿野仙踪》也是在写爱的传递,由亨利叔叔和艾姆婶婶对多萝茜的母爱为源头,层层递进,汇成了爱的河流。因为有了爱,战胜了一切的困难,实现了各自的心愿。其实,对于爱,不管它成不成理论和体系,不难发现,爱有一种魔力——能感染你、我、他,去战胜世界的疯狂和混乱。
以党为主题的读后感篇5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斯威夫特。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啊,不要!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原来这只是个梦呀!吓坏我了。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以党为主题的读后感篇6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的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读完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觉得不像在读一本名著,而是在和一个朋友聊天,想必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于是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也表现出一个想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鲁迅先生的童年也并不乏味。他虽是乡下人,却可以随城里人一同上学;它有趣味横生的百草园;他在雪地捕鸟;他在上课时偷偷画画。似乎鲁迅的童年是在一首圆舞曲中结束的。“枯燥,乏味”则是鲁迅先生对书屋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就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从这本《朝花夕拾》里散发出的天真烂漫,似乎感染了我,让我看到自己幸福童年。
鲁迅先生的童年趣味横生,但是他的中年更是为国奉献。他非常具有战斗精神,他用他的一支笔与敌人进行战斗,他创作了大量作品,如小说集《呐喊》、《彷徨》,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他还翻译了许多外国文学家的作品,如苏联作家法捷耶夫的长篇小说《毁灭》,还有《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等。鲁迅先生,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以笔作枪,写出了旧中国的弊端。过去的日子里,我们的国家有着太多的屈辱,我不得不为我生在如此繁荣富强的社会感到庆幸,但同时又感到压力之大:从过去的时间里,中国人民已深深感受到“落后就要挨打”,所以作为未来祖国的栋梁,我们要肩负起富强祖国的大任!
以党为主题的读后感篇7
?鲁滨逊漂流记》是世界十大名著之一,听说同学王玉珏有这本书,我立马就就借到了这本书,饶有兴趣地读了起来,里面一起一伏的故事情节一下就把我带入了境内。
这是一个关于冒险,智慧,勇敢的故事。讲述的是英国青年水手鲁滨逊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踏上了自己的航海生涯,但由于所乘的船在海中淹没,鲁滨逊孤身一人流落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冒险经历。在这个荒无人烟,远离文明世界的小岛上,鲁滨逊自力更生,种麦子,养山羊,烤面包,建房子,甚至还救了一个土著人”星期五”。他在岛上生活了几十年,终于有一天,鲁滨逊被一个船长救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不得不对鲁滨逊心生敬佩之情。他落到荒岛上,并没有害怕于岛上的飞禽走兽,而是乐观的面对现实,用机智的头脑想出了生存的计策,比如:鲁滨逊趁大船还没沉下去的时候,把搁浅的船上的食物,生活用品搬到了小岛上,他还利用一些木桩之类的东西在一块平地上建起了一个温暖舒适而又坚固的小屋……就这样,鲁滨逊的生活从沮丧失望慢慢转化为了充实快乐。他还会在空闲时去打猎填饱肚子,或者是做张吊床椅子之类的。而且,鲁滨逊他懂得知足常乐,他并没有怨天尤人,抱怨老天不公平,让他沦落到这种地步,反而是觉得:同伴们都葬身海底,惟有自己幸运地活着,这难道不是上天给予他的恩泽吗?
我想:如果换做是我,早就已经饿死在荒岛上了,但鲁滨逊却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是多么难熬啊!我真想象不出鲁滨逊是怎样度过这28年的,别说28年,如果是我的话,在这种小岛上,我连8天都待不下去。鲁滨逊后来救了一位船长,船长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于是带鲁滨逊回到了他久违的故乡,但后来,鲁滨逊还去重游了自己生活了28年的小岛。
鲁滨逊身上反映了人类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这些可贵的品质给了我们挑战自然的信心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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