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可以提醒我们关注书中的细节和细腻之处,增强对文学作品的欣赏力,读后感是对作品中的人性弱点和缺陷的思考和反思,述职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活着》读后感通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活着》读后感篇1
寒假有时间,又读了一遍《活着》,再读还是想要流泪,但明显理智很多。可书中还有几处太过扎心。一处是福贵送凤霞回那有钱人家时,父母强忍不舍,凤霞也是懂事,明明那么想念弟弟,不想离家,但是不哭不闹跟着福贵去那个有钱人家继续给人干活,可就在他们到了那户人家门前时,作为父亲的福贵忍不住伸手摸摸女儿的脸蛋,凤霞也伸出小小的手摸摸父亲的脸,当女儿的手碰触到福贵脸颊的时候,他再也狠不下心,直接带凤霞回家。太有画面感了,没有任何言语,但只是这么两个动作,却把这对父亲和女儿的情深、无奈、依恋、痛苦和坚忍诉说的淋漓,几乎瞬间眼睛发酸,止不住泪流。
再是一处“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外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福贵背着患病的可能时日无多的家珍,来到村西头儿子有庆的坟上,家珍一直到夜深露重还不肯回去,福贵强行背着她回去,回去经过有庆常光着脚哧溜溜奔跑的小路。一位失去儿子的父亲,一定也是想起那个乖巧、善良、纯真、瘦弱却健康的儿子,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疼痛是不能想的,越想可能越疼,像是伤口上撒盐。
原本以为家珍活不下去了,病重又失去唯一的儿子,可福贵说“你怎么舍得丢下我们?”一个晚上福贵想要关灯,但是家珍不让,想好好看看福贵,第二天早上,家珍竟然说要喝粥,我在想她是多么深爱这个男人这个家,虽然最爱的儿子没了,对她如同雪上加霜,但她还是找到了活下去的'力量“我想天天看到你们”活着再苦,也苦不过天人永别,勇气和力量是源于爱和不舍。
第一遍读,只觉得他太苦了,他身上的任何一件事都可以压垮一个人,但是他还是活下去了。人也许就是这样,不会存在真正的绝望,在命运的玩笑下,只会一步步退让,绝望中有希望,希望幻灭之后,还有再卑微一点的新的希望,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像他在送走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位亲人的时候,他还是去买回了牛,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是无法想象的,我们能说他坚强吗?恐怕是不能的。书中说到,所有的亲人都是他亲手掩埋的,最后一个走也挺好,他可以再无牵挂,无忧无惧了,他在平静的等待死去,活着和死去,对他意义不大的我想,但是可以活着,就是对死去的人的一种纪念,所以他可以平静的讲述自己的一生。他的一生有过混账,有过富贵,更多的是有过苦难和爱,苦难给了他最好的妻子和儿女。
读《活着》读后感篇2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读《活着》读后感篇3
张艺谋拍了这部电影,很有名气但是没有看过,只知道这是大背景下的小说。读之前我准备了很多,准备成为时代下渺小的一只,站在岸边被滚滚而来的潮水打湿鞋子,去触碰历史的马车扬长而去掀起的灰尘。但读完之后却是意外的平静,有一点点的无奈,只是人生本就具有的无奈。没有拧巴,没有怨恨,仿佛小说里人物的命运都与时代无关。
余华的笔触细腻而有抓力,我好像也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穿着布衫,一同经历着这一生。印象很深的是文中有一处描写饿了一段时间的男主人公和儿子把作为家里唯一财产的羊卖了,换回来米,在回家的路上,月光洒在路上,像洒满了盐。读到这的时候,嘴里也咸了一下,没有经历过挨饿,就想象着连续吃了很多天的大米粥,今天突然加个冒油的咸鸭蛋,夹出一点放到粥里,有点滋味了,剩下的还要留着以后吃,我想就是这种感觉吧。书中讲羊是性价比很高的财产,能产奶能卖羊毛只吃草,男主人公的儿子每天喂羊,感情很深,但我想回来的路上,男主人公更多一点的是能吃上一段时间米的欣喜,能不被饿死的欣喜。书中像这样简单自然的描写有很多,也是在表达了对生活的态度,去承受生活中的一切。
作者余华在自叙中写道“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在小说中,看到了时代,看到了被时代拉扯着的命运,更看到了一份简单的意志,是希望,是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的人性的善良。
很感恩自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在一定的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努力做什么就能成为什么。不用担心是否有明天,而是去想怎样让明天更好。深处其中可能不会觉得,与书中的时代相比,现在这个时代真的给了我们很多。我想无论在怎样的时代里,我们都可以作出选择,选择做个善的人,选择努力的生活。曾经想过,下辈子要做什么。想过当一棵高高的大树,骄傲的立着,看世界变迁。想过做一只国宝大熊猫,过着吃吃喝喝卖萌的生活。现在更想做人类,去接受世界,接受命运的安排,有思想有性格,去感受一切好的、不好的情感,去渡过每一天。
读《活着》读后感篇4
乘复习功课的间隙,我把《活着》给看掉了。余华的这本书早有所耳闻,可是一向没什么时间,到是张艺谋的电影先看过了。读过原著之后不由得赞叹这书天生就是本很好的剧本,我想编剧更本不用改什么。故事的描述镜头感十足,是我最喜欢的那种讲故事的模式。作者的文字并不华丽,但平实中却充满了力量,是一种能从内心感动你的'力量。我不想说什么涉及灵魂的字眼,可能书看多了就不太容易随便给感动了,但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值得我推荐。期望每个人读过之后都会有自我的感悟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今年,在春暖花开的三月,我在一个直径仅有10厘米的小碗里种下了我最喜爱的喇叭花。当时,我想它发芽就行,因为种子是捡来的。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读《活着》读后感篇5
在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每个人都背负着不小的压力,就连朝气蓬勃的中学生也被考学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每个人都在忙碌着,甚至抱怨着。
我也曾经抱怨生活,抱怨自己玩耍的时间不如别人多,抱怨别人有的东西我没有,抱怨学习压力大。但我读完《活着》之后,我发现生活并没有那么糟。我仅仅是因为一些小事抱怨,而故事的主人公福贵经历了种.种磨难却仍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坚强的活着。
福贵曾是一位富家子弟,整天游手好闲,终因为赌博输掉了祖上几代人的心血,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后又因去城里请郎中遇到了国民党军的连长被抓去充兵,在炮火与硝烟中死里逃生,诱因解放军的开明政策得以重返家乡。但回乡后他发现自己的娘已经永远的离开了自己,女儿又因感冒永远失去了声音和听觉。尽管这样,福贵仍选择与家人继续生活。几年后,福贵的儿子因给自己的校长献血而死掉,老婆又一病不起生活陷入了困境,好在不久后自己的女儿凤霞嫁了人,无论是在经济还是精神上都得到了一定安慰。然而好景不长,凤霞有因难产死在了医院,富贵的老婆终于忍不住悲痛永远的离开了富贵。不久后自己的女婿又因水泥板倒塌死于非命。就只剩下逐渐老去的福贵与小孙子相依为命,谁知不久后小孙子因吃了太多的豆子也离开了他。坚强的福贵尽管命运再三捉弄他他仍然选择了坚强的活下去!
正如《西雅图时报》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我无数次的感叹福贵命运的悲惨,而他自己却勇敢坚强的面对了这一切,令我既佩服又感动。
想想看,我的生活其实十分美好我有一个和谐美好的家庭,我的家人和我都十分健康。并且我有一个和平安定的生活,我不用担心自己的吃穿。比起福贵,我没有任何理由来抱怨生活。
一个人在遇到困难是不应该总想着抱怨,而应多想想解决办法克服困难,并永远保留一个信念:坚强的活着!
读《活着》读后感篇6
当热情洋溢的领到这本书时,还小声念了一遍《活着》作者,余华,我很好奇,简单的题名而又薄的一本书,它的意义何在呢?
自“同读一本书“以来,第一次一口气看完全书,读到凌晨2点半多,第一次看书让我许多次泪流满面。我总认为人世间最悲痛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故事讲述了徐福贵的一生。福贵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不懂事,又赌又嫖,之后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他的家产。败光家产后,他爹被他气死,幸好妻子不离不弃,他也决定发愤图强。但在去给生病的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加入了国民军。后被解放军俘虏,给他返乡钱让其返乡,与家人重逢。本以为就此以后能够安安心心过日子,更加让他惨淡的是,他的儿子有庆因为跑去给县长夫人输血,而被活生生的抽死在了医院。他本想着和那县长拼命的,可是之后却没想到连报仇都不行,因为这县长刚好又是他被抓去当壮丁时的战友春生。再之后他的女儿在生孩子的时候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这所医院,他的老婆家珍没过多久也因苦痛的命运而去世,他的女婿因为工地事故也死了,只留下了他和他的孙子。但没想到的是,最终连他的孙子也因为吃豆子而被活生生撑死了。最终剩下他跟一头牛。
正如书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对于“活着”,不一样的人总是有着不一样的看法,身份处境不一样带来思维火花的碰撞已然不一样。对于徐家大少爷福贵来说,“活着”便是恣意妄为,便是在各种情景下,争当那千古不孝无双的名号,吃喝嫖赌便是他的孽子风范,浑浑噩噩便是生活常态。当他已然沦为了那个乡下老农时,对于此刻的福贵来说,“活着”便是一个极其简单的字眼,便是在那间茅草房子里,守着家人,混一个饱暖,守一世清贫了,这便算是“活过”了。对于身处十年炼狱的广大农民来说,“活着“不再具有别的深意,就是如此单纯的在痛与痛苦之中麻木便是常态。
读罢全文,再次领悟漆黑封面上“活着“两个字,心中有一种感动,也有一种力量,活着是老天赋予我们的一种本事,简单的两个字却有着太深的'含义,它充满对生存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的生活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和平庸,而只是我们一点点的去承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正如书中所说:“做人还是平常一点好,挣了这个挣了那个,争来争去赔了命。”人活在这世界上不容易,能活着就最好,要好好的活着!我觉得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感受这个人生的欢乐而不是来争强好胜、抱怨老天的不公平。
此刻我们虽然没有生活在最好的年代,但幸好我们也没有生活在最坏的年代。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不被世俗的浮华蒙蔽双眼,用心聆听自己内心最深处的声音,拥抱最真实的自己,笑对人生,好好的活着。一辈子很长,一辈子也很短,我们无从得知是否有前世来生,但我们明白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奇迹,所以从此刻开始,活在当下,珍惜眼前,心存感恩,爱你所爱,行你所行,听从你心,无问西东!
愿我们每个人无论遇到何种挫折、困苦,都勇往直前。生命仅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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