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文是我们表达思想和观点的重要途径之一,写作文可以让我们学会如何运用丰富的修辞手法和修饰语,使我们的表达更有魅力和感染力,下面是述职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通用7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有人说过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动的诗行,把人带去远方。
而我有许多喜欢的书,列如:《窗边的小豆豆》、《城南旧事》、《三国演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那就是林海英奶奶写的《城南旧事》了。在这本书中能让我明白许多道理:每一个人都要有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去看待世界上的一切人和事物,是善是恶都不是绝对的,只要用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去看待世界,世界就会变得更加快乐和美好。而且它更能让我走进和倾听作者的内心。它不但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而且还能让我学会更多读书的方法:当遇到精彩语段时,就要用笔圈画出来,当遇到不懂的语段时就要停下来思考思考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并且这本书也有许多内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惠安馆”这则小故事。这个小故事主要讲的是:住在北京城南“惠安馆”附近的英子,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住在“惠安馆”的`“疯子”秀贞,另一个是在盐店认识的小朋友叫妞儿。妞儿的爸爸每天都打她,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妞儿知道自己不是他们亲生的女儿,决定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有一天英子发了高烧,发现原来妞儿和秀贞是母女俩,英子拿了她妈妈的金手镯给他们做盘缠,于是她们马上去坐火车,可是母女俩相依为命的惨死在了火车下。虽然这个故事悲惨,但是一直铭记在我的心间。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一本能让我懂得更多道理的书,一本能让我走进作者心中的一本书,更是一本能滋养我心田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2
一天,我在柜子里翻我的《300字作文》,突然,在柜子里看到了一本《雷锋的故事》。我问妈妈:“妈妈,这本《雷锋的故事》是哪里来的?”妈妈说:“我今天在红叶书社给你买卷子的时候,顺便翻了翻,就翻到了这本书。看看内容还可以。今天又是你的生日,就买来当成是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了。”我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这确实是一本好书。
书中所讲述的雷锋叔叔随时随地帮助别人的故事非常感人。从那天开始,我天天把《雷锋的故事》背在书包里。我们下课有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都要把这本书拿出来看。有一天,天空中布满了乌云,刚放学就下起了瓢泼大雨。因为我的书包没有遮住,回到家,打开书包一看,我的《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已经被大雨淋湿成一团了。我钻进被窝里放声大哭起来。妈妈听见了,忙跑进来问:“怎么了?”我说:“《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被雨淋成一团了。”妈妈坐下来抚摸着我的头说:“我再去给你买一本就是了。”我说:“可是意义不同啊!”妈妈问:“有什么不同的?”我说:“这本书是我过生日的时候买的。如果你再给我买一本,又不会回到我过生日的时候了。”
从那以后,我就天天把那团破碎了的书拼完整了看。有时候我会哭。有时候我看见下雨了,就会对着天空大骂。有时候我也会到书店去看看有没有《雷锋的故事》……因为这本书让我感动过,因为这本书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因为这本书是妈妈第一次送给我的礼物,因为我爱妈妈,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3
灰色天空,满地黄叶,秋风卷起一缕思绪,带来一抹冬的气息。清晨的熹微之中,伴着萧条的寒意,我便想起了鲁迅先生,或许是与他的文笔有关。记忆深处中的先生总是孤寂的,悲叹着的,他以那辛辣的笔触批评这世间种种,感叹着人生百味,有时他又会记起温暖,想起久远前的记忆。亦如《朝花夕拾》一书,恰如这秋天,即便有萧条之景,却也盖不住夕晖中黄叶满地的温情,化作春泥更护花。
先生的散文细数的话确实不少,而散文集中我却仍偏爱《朝花夕拾》。在先生的一生中,她始终是那个喜欢用一些嘲讽的笔调去书写人生不公的斗士。他执笔挥洒的总是那颗为国为民的热忱之心。当偶见《朝花夕拾》后我才发现先生也有着与常人一样的心绪会怀念,会珍重的将旧事念起。
?朝花夕拾》其言不多,十篇文章撑起了先生的童年和一些过往。先生以他一贯的笔调描述他的书屋,百草园,他的老师,长妈妈,还有那故去的父亲。初读时,只觉得先生在缅怀过去,再读时发现了这原来先生所怀念的故土人情,社戏,划船,迎神赛会,那些在如今社会烟消云散的东西,仿佛又随先生的描绘浮现于眼前。不论是繁琐的礼节还是封建的观念亦或是先生的处境都已不是我可以体会得出的,先生借着自己的过去写出那代人的悲凉,无奈,在人世中浮沉又漂泊不定的痛苦心情,《朝花夕拾》或许远没我想象的简单。
我念起先生的.《朝花夕拾》时,总有那样一种向往,向往着去先生的故乡看看。但我不会去,臆想是一种停留在脑海里的美好,我不愿美好消散。因为你永远不可能找到那一个如书中描写一样的场景,即便去了我也不会有与先生一样的感触,所以我宁愿不去先生的故乡,只停留在书中美好的认知里。
秋风瑟瑟,品味先生的《朝花夕拾》倒也感触良多,在不同的时代里,会有不同的念想,晨微的花朵却在夕晖中拾起,先生亦如广袤的秋天,我愿拾起灰色天空下的一片枯叶,承载我沉甸甸记忆。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4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段话:犹太人生下小孩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圣经》上涂上蜂蜜,让婴儿亲口去舔,让他从小就知道书是甜的。的确,阅读是件多么有滋味儿的事,它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近期读的几本书中,最让我爱不释手的是《三国演义》。
众所周知,《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融汇在字里行间,“黄巾之乱,群雄逐鹿、三国归晋”等一幕幕波澜起伏,“曹操、孙权、刘备”等一位位人物鲜活可感,还有那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使我看得流连忘返,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
这本书像一块磁铁一样深深地把我吸引住。当我看到曹操和蒋干的大军兵临城下时,我的心砰砰直跳,真为诸葛亮捏一把汗;而当我看到诸葛亮巧施空城计,悠然操琴智退司马懿十万兵马时,我不禁拍手叫绝,心里直呼“太帅了!”敬佩之心油然而生。
阅读《三国演义》不仅让我知礼明义,还体验到许多乐趣。一次在课间休息时,有位同学在台上给我们讲述《三国演义》中“草船借箭”的故事。这位同学讲着讲着突然忘词了,这时,老师就问“谁能接着把故事讲完?”此时,我立刻站起来脱口而出:“之后,诸葛亮的水军在船上向着对岸大喊……”等我一口气把故事讲完,雷鸣般的掌声立刻在耳边响起。此时我都觉得自己飘飘然了,得到大家的一致肯定是件多么自豪的事啊!
之后,我对这本书的喜爱更是到了欲罢不能的程度,只要一有空,我就拿出来细细品读,百看不厌,从书中得到了更多的启示。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5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怀特的童话《夏洛的网》。
先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怀特,怀特在美国有多重要呢?1985年,86岁的怀特逝世,《纽约时报》发表讣告,其中有这样的句子,称“如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怀特的风范与世长存”,而且,美国知名文化类刊物《纽约客》对怀特做出了一个最为世人认可的评价,说他是全世界最适合做朋友的作家。
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新奇,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之间发生的故事。具体地说,就是一只蜘蛛织出的字救了一只猪的故事。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绕口令呢?那你恐怕就会很好奇了吧,什么样的蜘蛛不但能织网还能织字?织了字为什么又能救了猪?蜘蛛和猪,到底是什么关系?
故事里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长期自卑的,因为他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什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后出生那只一般体型比较弱小,吃奶的时候抢不到前面去,总是抢不过比他强壮的哥哥姐姐,最后的命运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尔伯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落脚猪,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阴影,很自卑,多亏后来幸运地碰到了夏洛这样一个好朋友,有了她的帮助,这才逐渐自信起来的,成为一只谦卑的明星猪。小猪经历了一个这样从自卑到谦卑的成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卑”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谦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谦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种成功也永远不骄傲,永远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高在上。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益。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6
?仁爱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许多小故事都蕴含着关于美德的深刻道理。读过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要孝敬父母、要有博大而又宽广的胸怀、看人不应有贵贱之分,等许多道理。
?子路背米》、《让母亲多歇一歇》是这本书里的精品文章,也是我最喜欢的两篇文章。它们都是讲述了主人公在很小的时候,就非常孝敬自己的父母。子路的家里很贫穷,没有粮食。而当时年幼的子路就替年迈的爸爸妈妈到离家一百多里远的亲戚家借米,借到后就背着重重的米袋马不停蹄的回家,为的是能让父母早点吃上一顿饱饭。回到家时,他的小脚上磨出了许多的血泡,可他全然不顾。当他看到父母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趴在桌子上很快就睡着了;李四光家里也十分贫困,他为了能让辛苦的母亲多休息一会儿,自己替父母砍柴、收麦子。“不碍事,我累一点,苦一点,娘就可以多歇一歇了!”我读到小四光说的这句话时,我感觉到了小四光对母亲深深的爱。我再一次在脑子里回味,这个懂事的孩子,使我感动。我便在心里默默的说:我也一定要学小四光一样,孝敬父母,做一个能给父母分忧愁的好孩子。
其实,《仁爱的故事》这本书讲的都是关于美德的.小故事。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其中的道理,使我懂得了:应该让美德的太阳照耀在每一个同学的身上。作为社会的一分子,美德必不可少。如果人人都缺少美德,那么世界上的人根本没有办法和睦相处;如果人人没有诚信,那朋友之间怎能正常交往;如果人人没有爱心,那世界就会缺少一丝温暖的阳光。想想5·12汶川大地震,全国人民为灾区捐款捐物,让他们能够温暖过冬,这不正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表现吗?美德并不是只存在于英雄人物身上,它其实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中间。拥有美德会使我们的心灵变得更加美丽,我们需要把自己的美德好不吝啬的展现出来。世界需要美德,人人需要美德,让美德之花在我们的心中绽开,让它变得更加灿烂!多彩!
我喜欢《仁爱的故事》,因为它是一本能让我心灵美丽的书。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篇7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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