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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调查报告篇1
农村医疗保障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和农村医疗保健制度两方面构成。长期以来,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制度的主要形式。然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历了几起几落,时至今日,大部分地区的合作医疗已走向衰落。在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重大变革以后,合作医疗能否恢复?医疗保险是否可行?什么是可行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这一系列关系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为政府、农民和研究者所关注。本文在对山西省闻喜县8个村庄的部分农民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提出:第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第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前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三,在农户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第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建立农村医疗保障所依存的乡村社区土壤
中国农村社区具有浓厚的乡土特色,它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收入来源、人际交往、寻医问药等方面,有区别于城市的典型特征。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医疗保障是建立在这种乡土特色基础之上的。
土地仍然是农民家庭对国家完粮纳税和解决自己吃饭问题的最基本保障,而农民家庭的其它一切开销越来越依靠现金收入,这就要依靠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打工来实现。但是这几年种植经济作物受市场的影响很大,价格也在不断下跌。同时由于种植业生产周期较长,靠结构调整也比较难以增加收入。
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疾病谱也发生改变,农村中患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的人近年来有所增加,并且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年龄有所提前。有个村庄的心脑血管病人的发病年龄都集中在四、五十岁左右,虽然农民认为可能和农村中的环境污染、人们不再吃粗粮以及体力劳动减轻有关。但同时我们也认为这可能和竞争环境带来的生存压力增大有关。
当前农民家庭保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通过家庭积蓄解决医疗费用支出的急需;通过大家庭成员之间的互济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通过向亲朋好友的借钱缓解医疗费用负担。这种行为方式就形成了以家庭为核心向亲戚、朋友扩散的互助互济的人际网络。
乡村医生是来自农民的乡土医生,长期的农村常见病的医疗实践造就了他们,许多60年代、70年代培养的乡村医生在农民中行医时间长,在村里有一定威信,对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和治疗农村常见病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农村经济改革以来,村卫生室的承包经营使乡村医生越来越把提供医疗服务作为谋生手段,而同时在乡土社会里,农民又很难把乡村医生的服务这种无形的产品当作需要购买的劳动产品,而只把药品作为必须为之付费的商品。
乡村医生也常常感到“乡里乡亲的,怎么可能像城市医院一样收挂号费、治疗费、出诊费?”因此不论乡村医生还是个体医生,都提供“免四费”(免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出诊费等)的服务,同时,传统医学中的简便治疗方法由于不能赚钱已多不被乡村医生采用,卖药、处方药品、静脉输液则被广泛应用。但是乡村医生对于本村的贫困家庭,往往出于医生悬壶济世的职业传统和乡土社会中的乡谊和同情心给予医疗费用的减免。
在就医机构的选择上,农民选择大医院是在得大病或疑难病时为求得较好的治疗;寻求私人诊所一般是在大医院治疗效果不明显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为找到较便宜的服务和寻求特殊治疗效果时的选择。这种选择往往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即所谓“有病乱投医”。
通常在常见病的治疗上,农民是靠自己的经历和他人的经历对县、乡、村各种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进行判断,各种治疗信息的获得又是靠农民之间的人际传播。由于政府卫生部门没有向农民发布医疗保健信息,乡村医生也没有对农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宣传医疗保健常识的服务,使农民缺乏获得医疗保健信息的正规渠道,只能靠非正规的渠道获得零散和不确切的信息。
2. 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社区的公共资财
我们从访谈中了解到对于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除部分贫困户外,多数农产家庭具有一定的筹资能力。但是这仅仅是农产家庭经济上的可能性,这一制度能否建立,还存在着某些社会制约因素。在访谈中农民谈的最多的是“合作医疗没有集体经济不能搞”;“现在都个人顾个人,合作医疗没人组织不能搞”;“医疗保险要讲信用,实施要长久”。
我们认为,合作医疗是社区和农户共同筹资的医疗保障,是一种社区的公共产品。在集体经济时期,生产大队提留的公益金为合作医疗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资金,农民个人只在年终分红时由生产队代扣少部分资金作为个人交纳的合作医疗费,这使每个社区成员通过集体提留的预先扣除,得以享受社区的医疗保障。然而,这种社区医疗保障的有无及保障水平的高低,要视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从一些农民的回忆中可以看出,即使在70年代时,各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的兴衰及持续时间也不同。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也长,有的一直坚持到实行生产责任制为止。集体经济缺乏实力的大队,合作医疗持续的时间则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就解体了。这说明并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合作医疗解体。
那么,为什么在访谈中农民把合作医疗的解体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系在一起呢?这是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终结使合作医疗失去了预先扣缴合作医疗费的筹资手段。实行生产责任制后,闻喜县和我国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一样,村庄的公共积累逐渐减少,缺乏经济实力,村提留只能维持村干部的工资,村庄的任何公共事业就只能依靠农民一家一户的集资予以解决。对于村庄电路改造一类的公共事业,由于是每家农户都明确受益的事情,即使是平均分摊公共电路改造的费用,挨家挨户集资的难度还小一点;而医疗服务消费则是一种不确定的行为,当合作医疗筹资无法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预先扣除时,其挨家挨户筹资的难度就可想而知。
因此,这种“空壳”的集体经济由于没有社区的“公共资财”, 而缺乏合作的经济基础,就像有的农民说的,“合作医疗没有集体资金,和谁合作!”这就使我们不难理解在村里常可以听到的“现在集体没有钱,对农民没有吸引力,合作医疗没法搞”的说辞。
3. 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社区的组织资源
改革前的传统体制时期,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有组织生产的经济职能,也有组织村庄社会事业的行政职能。70年代,正是通过公社体制使合作医疗制度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迅速推行,广泛实施。改革以来,伴随公社体制的终结,合作医疗制度大面积解体。但是在合作医疗的落潮中,人们相继看到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苏南模式坚持集体经济,依靠集体经济发展乡镇工业,促进村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使合作医疗向合作医疗保险过渡。苏南模式使我们一度看到在传统的集体制没有彻底解体的情况下,村庄社区的医疗保障得到了不断地发展。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村庄经过了改革初期的分散经营后,在“既承认合作者个人的财产权利,又强调法人成员共同占有”的基础上在村域内再组织起来,这种再组织的社区合作体系:“超级村庄”,推动了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村庄社区的公共事业的发展。
然而,与上述两种情况不同的是大量的村庄;如同我们访谈的这些村庄基本上既没有保留原有传统体制发展生产和组织社会事业的组织功能,又没有产生出新的再合作的社区组织,社区的组织资源正处于实质上的“空位”状况。名义上每个村都有村委会和党的基层组织,但是常常从村民那里听到“不知道谁是村干部”的说法。这就造成了依托社区组织的合作医疗在缺乏社区组织资源的条件下难以为继。虽然xxxx年的宪法就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xxxx年又正式颁布了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是,村组织的完善和功能的有效发挥,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在访谈中,农民几乎都一再提到“现在是个人顾个人,没有人组织,搞不了合作医疗”,当说这些话时,我们在农民的脸上看到的是无奈。
4. 信誉是推行农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当地农民一般都对医疗保险缺乏了解,有些人对人寿保险、平安保险以及农业生产上的保险等其他商业保险还有所了解,但对社会医疗保险都一无所知。
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农民都对医疗保险的信誉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是独立的经营实体,农村改革以来,产权明晰的结果,使风险和利益对称,这既调动了农产生产、投资的积极性,同时也使他们独自承担着市场的风险。因此对一个新事物,他们完全是以一个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的眼光来观察的。
对于保险组织和保险制度来说,在农民那里,信誉就是关键。他们要确信其对医疗保险的投保确实能够得到分担风险的回报才会投保。就像有的农民说的那样,“现在基本是一部分贫困户确实交不起钱:一部分富裕户个人付得起医疗费,但不一定投保,多数农户能付得起30元以内的.保费,但是不是投保,还要看可信不可信”。访谈中,农民表现了对乡、村干部的极大不信任,对保险公司商业信誉的不满意和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医疗保险能否实行?医疗保险由谁来办?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农民是从现实农村社会发生了的和正在发生着的各种事情中寻找答案的。以往合作医疗的失败,合作医疗中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以往农村社会事务中的种种失误和反复折腾,甚至生产经营中的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都使农民变得怀疑、谨慎,不愿意轻易失去自己的血汗钱。
与此相关联,农民提出了如果实行医疗保险,就要长久实施,管理要透明等制度建设的要求。他们担心如果医疗保险放在县里管理,则可能是可望不可及,他们难以获得医疗保险的支付,甚至担心如果经办的人携款跑了,他们都不知道。如果医疗保险放在乡、村管理,他们又担心管理有漏洞,保险金被挪用等腐败现象的发生。然而作为制度建设,为防止这些问题的发生,在地域广大,人口分散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就必然要付出较高的管理成本。
由于合作医疗是以社区和农产共同筹资为基础的一种社区医疗保障,因此如果没有社区公共资财的经济基础,没有村级组织在村民自治基础上的重新整合,仅依靠政府政策和卫生部门工作的推动,合作医疗就无法持续实施和发展。农民的社会医疗保险是以政府保险机构信誉和农产投保为基础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障形式,则政府和保险机构的信誉是能否实施农民医疗保险的关键问题。
我们的结论是:
其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农村地区乡土社会的特点。
其二,虽然合作医疗能否恢复不取决于是否存在集体经济组织,但社区的公共资财的确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三,在农产分散经营后,在社区的再合作、再组织基础上的村民自治组织同样是合作医疗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
其四,医疗保险组织的信誉是实施农民医疗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健康和经济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人民的健康是重要的人力资本,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另一方面,改革和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们生活水平,让人们活得更健康、更幸福。因此,人民的健康既是发展的手段,也是发展的目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大部分人口还生活在农村,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工作,也是民族复兴的根本。我国“十一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和提高亿万农民的教育和健康应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因此,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这也为农村医疗卫生发展提供了大好机遇。
2023年农村调查报告篇2
在中国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包括内地城市,也有父母双双外出去繁华都市打工。这些本应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便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群体——— 留守儿童,成为一衷煺遍的社会现象。而这一现象的产生同时也导致了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从此缺失亲情的抚慰,形成了情感的空缺。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有 1.2亿农民工常年于城市工作,由此产生近xx万少年儿童留守家中。而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最新统计,我国现有农民工已增至1.5亿,随着国家快速的城市化进程,更多的农村盈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留守儿童的数据也将与日俱增。
调查时间:
xx年7月16日-xx年8月16日
调查对象:
广东省**县中小学学校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以及关联对象
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访谈以及当地参考数据
社会实践调查经过
一、“留守儿童”现状
调查数据显示,该县在中小学就读的“留守儿童”共8839人,占全县中小学生数(人)的14.9%。其中,在中学就读的占全县中小学学生数(人)的12.96%,共有2663人;在小学就读的占全县小学学生数(人)的15.95%,共有6176人。其中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顾的留守儿童占绝大部分,占90%;而由亲朋好友照顾的占10%。留守儿童身心收展尤其是人品、心理成长方面存在的问题正日益凸显,这是由于留守儿童缺少正常家庭教育,这一现象有待引起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和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1、在读未成年人中,留守儿童占很大部分。随着经济的快速收展,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难以满足村民生活需求,越来越多的村民将目光瞄向城市,涌向城市,希望创造更好的生活。因此,在该县读书的同学中随机抽取了50名同学进行调查,其中有21名是留守儿童,占42%。这说明留守儿童占的比例还是相当高的。此外,“隔代监护”,也就是由(外)祖父母监护的留守儿童占13人,占61.90%。
2、留守儿童普遍学习环境差,学习成绩偏低。
由于学校教育设施简陋,师资力量不足,以及师生缺乏沟通,教师教育方式不当,留守儿童中有28.14%的学生在遇到问题时自己解决或根本不理会。根据xx年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成绩在中等以下的同学当中,留守儿童占了54.14%,在0~60分之间占28.95%,60~75分之间占 21.19%。
3、留守儿童心理现状
普遍欠良好。当问及是否“愿意和老师说心里话吗?”这类问题时,据统计回答是“否”的留守儿童占38.45%,还有很多小孩心理成熟缓慢,在问到“你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时,被问及到为什么不想当科学家、老师诸类问题时,都回答家里不好不现实,相当部分对自己缺乏自信,觉得自己将会一事无成,没有拥有值得别人称道的地方,甚至少数同学在被调查问到“被人欺负时怎么办?”时回答“忍气吞声”,另外还有65.23%都以为生活现状很苦恼。
4、留守儿童自我约束力较弱。
由于缺乏监护,以及孩子自我约束力不强,心理意识和行为作风得不到及时的、有效的纠正,导致在学习、纪律、意识形态上都存在着偏差,通过对其监护人以及邻居的访谈中了解到,很多留守儿童都不喜欢听监护人教导,在学校也经常纪律违规,经常发生打架斗殴现象,甚至还出现了偷盗等一系列问题。
二、对调查结果的分析
1、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普遍偏低。父母外入,由于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这个重要环节,留守儿童对学习缺乏热情和进取心,作业未能按时完成,或者应付了事,造成学习成绩普遍较差。因为缺少家庭教育,不少留守儿童产生了厌学情绪,学习缺乏热情,不求上进。留守儿童一旦在某个环节跟不上,往往越学越糟,厌倦学习、不求上进。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质量。调查显示,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优秀的不到20%,65%以上学习成绩中等或偏下,甚至有些留守儿童上课纪律性差,出现逃学现象。
3.调整人口管理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并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4.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政府应合理分担留守儿童的教育成本,取消所谓的借读费和择校费。
结束语
迫切希望社会更多关注农村留守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必然现象,是加快城市化、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现象,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迫在眉睫。他们很难得到父母的关爱,得不到父母的言传真教,得不到父母意识的帮助。在他们的意识里,父母亲在他们的印象中,是一个长期的漂泊的身影,是可视而不可及的希望。他们幼小的心灵是孤独的,他们的成长是寂寞的,他们的价值观是模糊的,人生观是惨淡的。他们希望社会关注他们,重视他们,他们需要我们对他们的学习、生活、心理上的扶持,他们需要的是社会对他们行为的认同,在社会上被更好的对待。
2023年农村调查报告篇3
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摘要:本文是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些问题,做了一番调查,对现在农村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并就其中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关键字:农村教育农业税就医精神生活经济
当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出现了如农村贫困子女的教育问题,老百姓的就医难等问题,在这些问题后,我国政府及积极应对并解决,推动并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
一 农村的教育改革
首先就农村中的教育问题。近些年农村中一直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段家庭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是又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的好政策。而且落实的比较到位。副村支书说:为了响应中央号召,我们村为中小学免费发放教科书和免杂费主要表现在这两方面。1,扩大我省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资助范围,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免除杂费。“两免”标准:小学每生每期80元,初中130元,特教95元。按照“一费制”标准,除中央财政负担的免费教科书资金外,其余资金归省市两级财政各负担一半。2,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可逐步落实。老百姓都说这是一件好事啊。这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利国利民的大事,老百姓确实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二 国家对农民免交农业税
第二个老百姓比较关注的就是免交农业税。皇粮国税,古已有之。直到今天,“交公粮”一词仍是中国农民的口头禅。在过去这几十年中,我国以牺牲农民收入,农村发展的代价进行城市工业化建设,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在经济增长的“大蛋糕”中占人数总数绝大多数的农民不仅没得到相应的好处反而在某些方面还遭受着严重的“不公”。比如在税制方面城市和农村一直实行的是“双轨制’,广大农民的税负长期高于城市居民。随着城乡贫富差距的拉大,全面取消农业税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人民群众对这项民心工程感到非常高兴。一位村民告诉我,他家4口人,种5亩地,还做一些生意,年收入3万元左右。他说:“现在农民享受了这麽多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亲民爱民。我们对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由衷的拥护!村支部书记说:自忖免交“三提五统”,又免交种粮耕地农业税,全村农民基本达到零负担,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
三 国家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但是农村中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农民的就医问题。农民就医是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问题。我认为应当赶快解决这一问题。农民就医难主要表现在很多家庭看不起病,还有许多家庭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对此我国采取了社会主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也做了很大的工作努力,也确实加大了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我们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定好位,找准位置,使其真正起到初级医疗卫生保健功能;第二,要建立农民看病的统筹制度,对于一些特困患者,政府应考虑解决部分款项,减免他们的就医负担,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第三,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可选拍一些有培养前途,高考分数较低的高中毕业生送医学院校进行培养,入学前与他们签订合同,毕业后回到农村基层卫生院工作。第四,要加强责任感,进一步关注农民兄弟的身体健康,有条件有优势的医院和医护人员应充分发挥自 己的优势,广泛开展有益于农民就医的各种活动。
四 政府提倡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另外,在提高农民的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要注重提高农民兄弟的精神文化生活。比如,乡政府和村委会拿出一定的资金建设一个农村书屋,以供农民在闲暇时到农村书屋看一些报刊,杂志等让他们了解一些最新的时事,经济实况,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另外,现在有不少的农户已经安上了家用电脑,这样不仅提高了大家对电脑的认识和电脑知识,同时也可以使农村的小孩看更多书,这样不仅提高了他们的见闻和知识,也避免了小孩往网吧里玩一些上瘾的游戏,以达到全民终身学习的目的,也促进建设和谐小康生活的进程。
五 怎样提高农民的收入
现如今,随着经济危机的不断深入,农民只种地早已不能满足自己的经济需求。故而,出现了许多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兄弟。当然也有一部分农民在家做一些生意,他们也挣了不少钱。但我认为,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地域特色,吸引商家和工厂到我们那里去投资建厂。如我们那里有名的头发公司和毛货公司,这两样公司每年给我们那儿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正因为这样我村近年来二层小楼不断竖起,这样不仅可以解决许多农村的闲置劳动力问题。也提高了他们的收入,进一步缓解通货膨胀带来的压力。
这就是我这次社会实践中调查所得,农村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政府尽快解决。这次的社会实践我的收获很大,我常被有思想,有远见,有决策的农民所感动,更被他们勤劳朴实的品质所折服。我也感受到农民的朴素和勤劳。总之,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对中国的农村建设有了一个更全面的认识。这次社会实践时间虽短,但它留给我们的启迪却是深刻而长远的。我通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了社会,明确了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了自己的学习热情,真正达到了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目的。
201120
2023年农村调查报告篇4
我的家乡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农村,村民们每年靠着几亩地过活,很是贫穷,而且一旦那年粮食欠收,则贫穷更甚。但是经过多年的新农村建设,如今早已是另一翻景象了。这次,我利用暑假对我家所在的村庄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做了个调查,了解到了新农村建设前后村庄的变化,看到新农村建设给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希望能对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有关方面起到一点参考和借鉴作用。
●新农村建设给村民带来的益处
(一)经济发展:说到经济的发展,大家都知道一句话:要致富先修路。以前的“水泥路”如今变成了宽敞的四车道柏油马路,村村通公路更是到达千家万户的家门口。前些年我们村农业生产是家庭收入的全部来源;但是从新农村建设开始之后,农民的思想观念不再保守,家中的剩余劳动生产力向外输出,到大城市去打工或打拼。这样,农村家庭收入就从单一务农转到了打工务农双收入,是家庭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大大改善。还有一部分的家庭选择继续在家务农,但是如今的农田作物有了较大的转变,由先前的大豆玉米小麦到现在猕猴桃种植,无论从种植前的材料准备到中期的技术难题,政府都给了妥善的解决。农民可以不花一分钱种植,而且结果的时候还会有专门的回收部分,彻彻底底地解决了农民富不起来的难题。
(二)物质生活: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里,我们家乡的村民们住的是土屋,砖房。照明用的是煤油灯或蜡烛。村民外出(如:上街赶集)十之有九的人只能靠步行,约有8%的人借助于自行车,而只有很2%的人用的是花销大,噪音大,污染大的摩托车。出门走的是泥泞路,家中电器设备也是少而又少,全村只有百分之五的人看过黑白电视。但是进入21世纪后,房屋大都成了二层小楼房,较差点的也是小平房。交通方面:村里通了水泥路,路上自行车的行、摩托车、摩等成了主要交通工具,一些富足的村民也能开上了小轿车。几乎所有人家都有电视机,dvd播放机、电冰箱等电气设备在农家也是常见的,还有电话手机等通信设备,家家都有,人人必备。约有五分之一的村民家里有电脑,而且这个数字仍在增长。
(三)能源问题:我们家乡以前做饭用大锅烧木材、糠、麦秸等,条件好的户烧煤。这样不仅不方便而且造成能源的浪费。而在新农村建设中电热、燃气、太阳能以及沼气池等新型能源的出现逐渐代替了那些,这样不仅仅提高了燃料利用率,减少了村民患病的风险。
(四)思想、文化、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思想、文化、教育也是重点。较之以前的封建保守思想,现在的农民思想都更加开放,更加现代化。村民们也更加有文化:村民的法律意识水平和道德素质水平也都有提高。至于教育,几乎所有的义务受教育者都能够上学,而且如今初小学有了新的五层教学楼正在施工中,孩子们都能在学校里学习知识、文化,前景光明。新农村集体住房的附近一个大型的娱乐广场,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在一起唱歌跳着舞,愉悦了每个村民的身心。
(五)生活保障:从新世纪以来,村民们积极参与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从此看病难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医药费报销70%,这样减轻了村民很大的负担;农村中也有贫困低保政策,使得一些贫困农民的生活更加有保障。看病不用担心付不起医疗费;生活上也不用再愁温饱问题。
●新农村建设中的不足之处:
问题一:产业化建设深度不够,农业产业效益不明显。一是产业发展不平衡。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村里没有形成任何有一定规模的支柱产业,产业结构也很单一。二是产业链条不完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缺乏稳定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生产资料供应、食品储藏、保鲜、运输、分割、精深加工、批发零售等诸环节链条不够完整,造成初级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比例重。传统产品多,优质产品少,品牌不多,不响,走出省外的品牌更少,这些直接影响农民增收,严重制约了产业经济的发展。四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
问题二:受很多因素限制,农民增收空间不大。一是农资价格增长过快,而且一些不法商贩甚至经营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坑农行为。二是农业产品价格低廉今年农民购买玉米种、麦种平均价格每公斤为2.4元和2.3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上涨仅4.3%和9.5%。一亩地一年的即便产1000斤小麦,也就卖1150元,然而去饭店吃个饭就要花去一二百元。三是自然灾害
2023年农村调查报告篇5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在农村迅速普及,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因病致贫的问题正在逐步缓解。
这是各级政府所希望的,是广大农民所盼望的。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就医看病上,真正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和温暖。但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1、筹资问题
资金筹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落实的基础。到目前,全国所有试点县的筹资基本都是以政府组织、统一筹集为主。县级以上政府的补助是以某时间段内参加人数为依据的,为了争取上级政府更多的补助,试点县一般要求各乡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下达的参合任务,所以政府筹资滋生了三种现象:一是村里垫资,乡镇把任务下到村里,有条件的村就先垫上,在规定的时间里交到乡镇,然后再向农民收取,交了钱的农民可以领到乡镇发到村里的《就医证》,没交钱的农民村里就不给发《就医证》;二是乡镇垫资,对没有完成筹资任务的村,乡镇政府只能筹措资金先垫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县里,然后再向村里筹集;三是县里垫资,为了能顺利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验收,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县里按当初确定的参合率和应交的资金,足额打到专用帐户。垫资完成、验收通过,然后就是资金回抽问题。所以目前大多数试点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数缺乏真实性。
2、管理问题
(一)管理机构主、客一体,弊病很多。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主体大部分是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的,服从并服务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主体对被管理者缺乏公正约束力,也就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是非常不利的。
(二)管理成本高,管理难度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统筹,实施统一的交费标准以及费用发生后的审核、报销等等。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很低,但从中国的现实看,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人口,能否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值得怀疑。另外,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类似,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没有配套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做支撑,对医疗机构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缺乏基本制约能力,各种侵蚀问题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制度设计不得不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患者的控制,引入了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等,使制度变得相当复杂,进一步加剧了管理难度。
3、受益问题
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上看,让农民受益而且让得大病的农民受益是最终目的,但实际情况与最终目的相差很远。其原因一是资金回抽,县级财政对农民补助的承诺有的不能兑现,先垫后抽。二是医疗收费缺乏制约。单就药品而言,一种药品多种名称、多种价格,而且是多种不断变化着的价格,没有办法统一价格;诊疗检查名目繁多,没有统一收费标准,有标准的也难以执行。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如家庭帐户、门诊报销、分段报销等。家庭帐户和门诊报销的设立,起初是为了提高参合率,照顾受益面,现在看来是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的相悖的,国家对参合农民补助的钱,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用到老百姓身上:很多农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参加了合作医疗,不知
道的,到医院看病当然自己花钱,也不去报销;知道参加了的,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得病、不报销,受益主体不能突出。
4、基金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到今天,合作医疗基金已经由农民个人交纳为主发展为以政府补助为主,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占到60%到80%,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名称应改成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应该逐步过渡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建议:
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取消农民交费,把各级政府对农民补助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县为单位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每县就设一处医疗水平最高的县级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不报销。农民得小病自己花钱治疗,在目前一般家庭1000元左右以下的医疗费用是承受的起的;得大病凭《身份证》到指定医院报销。假设一个50万人口的县,按每人补助40元计算,起付线设为1000元,超过1000元按50%报销,封顶线设为20000元,以笔者所在县计算是可行的。这样做等于基本实现了全民半费医疗,有利于杜绝国家专项补助基金流失,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解决农民因病致贫问题,有利于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
二.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促进农村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试点地区广大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在这项制度的实施中,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进一步得到了提升。但是,当前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还有四点盼望。
一盼资金筹集经常化。当前试点地区对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部分基本都是在每年年底集中收缴。由于许多村组近年来全家外出务工的农户越来越多,这样集中收缴往往使一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因错过缴费时间,而无法享受来年的合作医疗待遇,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基层干部在筹资时的工作难度,甚至出现了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合率任务,而由村组干部垫资缴费的现象。农民盼望能尽快建立起农民年度内自由缴费的筹资模式或者在尊重本人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签订文字协议的形式,在每年发放粮食补贴、林特产补贴时代发代扣个人应缴纳的合作医疗资金,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能经常化。
二盼单独制订用药目录。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临床用药的管理,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来执行的。群众反映,一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临床用药和家庭常备药却未列入该《药品目录》。这样不仅使医生在临床用药时无所适从,而且也加重了参合农民的个人经济负担。农民盼望有关部门能结合农民的用药实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规定,单独制订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进一步增加药品种类,扩大报销范围,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盼建立门诊慢性病报销制度。在广大农村地区,一些患有高血压、老慢支、糖尿病和地方病的参合农民,往往不需要住院,但又要经常在门诊治疗,持续不断地支付医疗费用;还有一些特殊的治疗,如肿瘤患者进行放疗、化疗,尿毒症
进行肾透析等,由于每次治疗实际发生费用远远低于合作医疗补助起付线标准,所以得不到合作医疗的补助和支持。这些都增加了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农民盼望能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慢性病管理制度》,有计划地逐步解决参合农民因长期门诊就医,而造成的医疗费用负担过重问题,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面。
四盼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乡镇卫生院是基层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定点医疗机构,而目前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房屋简陋、设备落后、人才匮乏,医疗条件不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诊需求,难以承担为新农合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任。农民盼望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不断改善医疗条件和硬件设施,加强医卫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技水平、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参合农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我国农村人口占64%,调查表明,因病致贫、返贫者占农村贫困户总数的30%~40%。正是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重新提上了议事日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强调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现就此问题探讨如下:
三.自愿参与原则存在的现实基础
自愿参与是指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反对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这一决策考虑到了合作医疗的历史原因以及具体工作执行上的实际困难和阻力,是现实国情下的合理选择。
第一,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后因得到党中央和卫生部的肯定,逐步在全国全面推广,曾得到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被誉为“是发展中国家群体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范例”。后因集体经济的解散等众多原因,合作医疗纷纷解体。1994年,在全国27个省14个县(市)重新开展“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及跟踪调查工作,结果合作医疗重建遇阻,试点多数失败。合作医疗几经沉浮,使人们对政府产生了不信任感,对合作医疗丧失了信心,现在再度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多数农民对其持观望态度,如果强制性要求其参与,会起反作用。
第二,历史经验表明,要办好农村的事情,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维护农民的权益,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靠强迫命令让农民办的事情,都不能成功,也不会持久。现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首次决定采取财政补贴方式,能有效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但人们真正认识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和意义仍需要一个过程。
四.自愿参与原则蕴含的弊端
自愿参与原则与“大数法则”的矛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部分,是一种具有保险性质的医疗互助制度。而保险就是面临风险的人们通过保险人组织起来,使得个人风险得以在群体中转移、分散,本质上是一种互助行为,大数法则是其运行的核心,即覆盖率和参合率越高,就越能保证资金的收支平衡,系统内共担风险的能力就越强,要求建立在众多人入保的基础上。有关研究表明,农民对政府管理合作医疗的不信任、农民的健康意识和收入水平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等因素促使部分农民
五.不愿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自愿参与”原则使制度本身就失去了国家政策的“强制性威力”,故很难保证高参与、广覆盖,大大减弱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共担风险的能力,影响其长期发展。
自愿参与原则易产生逆向选择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加的预期效用与预期成本的对比。农民的预期效用就是能够减轻疾病的经济负担,而产生效用的前提条件就是患病风险,故身体健康、疾病风险小的农民,利用医疗服务的概率低,预期效用低,因而更倾向于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与之相反,身体健康状况差,疾病风险大的农民,倾向于参加合作医疗。这也就是保险中的“逆向选择”。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须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极易产生参保者的逆向选择。湛忠清等对安徽省农民的调查表明,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影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因素。如果参与合作医疗的多为健康状况差的人,那势必会增大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可能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中,整个制度将难以正常运行。
自愿参与原则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济关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有互助共济性,即对整体而言,是多数人共济少数人患病的费用偿付,年轻人共济年老人,健康的共济患病的,病少、病轻的共济病多、病重的,对个体而言,年轻时、无病时为年老时、有病时积蓄。是一种在社会范围内分摊风险、互助共济。由于自愿参加而产生的农民选择参与与否的随意性,有些地方就出现年轻人不愿参保的现象,不能保证参保的连续性,也不能保证筹资的稳定性。从长远来看,难以形成良性的互助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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